潞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陵政办发〔2025〕16号)要求,按照优先支持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文旅康养产业的原则,经乡镇推荐上报,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和产业带动效益等综合考虑评估,安排文旅康养产业扶持资金200万元,对潞城镇郊底村1个文旅康养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具体扶持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
项目单位要按项目实施相关要求到县发改局、财政局分别进行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评审,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上报、组织实施、公开公示、质量监管和项目验收等监管工作。同时,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切实保障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附件:
1.陵川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文旅康养产业专项补助资金公告.docx
2.陵川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docx
陵川县文旅康养产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