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办函〔2017〕74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17〕57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17〕7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陵川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住户调查数据是重要统计调查项目,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监测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脱贫攻坚实施效果的重要基础。开展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对于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准确掌握城乡居民收支等基本情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样本轮换使用周期为2018年—2022年,意义和作用更为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有序推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样本抽选的现象发生,为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奠定良好基础。
二、明确职责,规范实施
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并会同各乡镇组织实施全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依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山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晋城调查队、晋城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培训,督促指导各乡镇严格执行方案和有关工作规范,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代表性。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样本框信息核实、调查小区划分、住宅名录表编制、住户摸底调查以及记账户开户等工作,对样本轮换基础资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
县政府成立陵川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领导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统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委、县扶贫开发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的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组织机构,切实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县统计局和各乡镇开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扩大知晓度,争取抽中户的理解支持,为住户调查样本轮换营造良好的氛围,提供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户籍、土地承包、社保、低保等相关信息资料,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登记,确保按时完成调查摸底、开户及试记账等各项任务。
四、加强保障,强化落实
(一)加强调查人员力量配备及经费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对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和管理,原则上每个住户调查点均需选聘1名群众基础好、沟通能力强、有责任心的辅助调查员,辅助调查员由所在村(居)委会、乡镇层层推荐,县统计局负责聘任,要明确辅助调查员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辅助调查员“桥梁纽带”作用,确保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财政局要落实调查户记账补贴和业务培训等相关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二)加强调查能力建设。县统计局要加强对国家住户调查制度、山西调查总队有关调查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积极开展住户调查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加强对辅助调查员的培训管理,加大对调查户的记账指导,不断提升住户调查工作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县统计局要加强对各乡镇住户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乡镇住户调查样本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基础数据质量、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查实存在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进行曝光并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有针对性的开展住户调查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及居民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住户调查氛围。要积极采取诸如评优、慰问等各种方法措施,提高记账户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附件:陵川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陵川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领导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原红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冯 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秀文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国辉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徐 静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付建国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跃春 县农委副主任
付军文 县统计局副局长
郎寅潇 县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赵秀文(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