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办发〔2017〕74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商务部《山西省陵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问题反馈》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商务部绩效评价整改工作为契机,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与“13710”工作机制相结合,认真按照商务部评价专家的意见和省商务厅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强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六大电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陵川电子商务整体应用水平,努力构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各承办企业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促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商创业孵化园区聚集效应、服务功能有待提高的问题
1.园区内电商企业、从业人员、电商氛围等聚集效应还未形成,创业孵化功能有待加速实施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园区内创客空间、培训中心等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进一步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在公共服务、企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和聚焦效应,积极组织企业入驻园区,签订入驻协议,限期整理完善入驻资料。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人社局、电商办
2.全县农产品上行相对较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及追溯体系和公共服务运营商建设项目、特色农产品和旅游产品上行项目的建设进度。持续完善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
责任单位:电商办、山西农大田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村级服务站经济、社会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对村级服务站站长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村级服务站代购代销功能,加强对村级服务站日报数据的监测,增加村站金融等增值服务功能。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5日前
责任单位:电商办、人行、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
(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培训工作定向跟踪服务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督促指导培训承办企业加大培训工作定向跟踪服务力度,限期统计整理所有培训人员从业、创业和运营情况资料;丰富县域电商平台网上培训形式和内容,切实提高培训实效。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电子商务协会、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佐证支撑材料漏缺或不完善的问题
1.材料缺少落款、时间和公章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收集整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已归档材料要仔细查找漏缺,限期补充完整。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经信局、电商办
2.未提供社会物流快递企业的证照复印件、办公场地照片和2016年物流配送记录等材料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与社会物流快递企业协调,限期收集归档社会物流快递企业的证照复印件、办公场地照片和2016年以来的物流配送记录等材料。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邮欣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3.未提供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的应用效果说明材料的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部门,限期收集整理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应用效果的说明材料。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经信局、电商办、工商质监局
4.未提供领导小组关于项目决策、重大事项决议、资金使用相关会议纪要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决策、重大事项决议、资金使用程序,限期收集归档相关资料。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经信局、电商办
5.未提供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区装修工程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记录文件的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项目建设中现场查看工作,限期整理归档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区装修工程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记录文件。
整改时限:2017年9月20日前
责任单位:电商办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信息公示公开不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在陵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严格按照要求对需公示公开的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承办企业定期提供项目建设进度,并及时公开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项目纪检、审计举报电话,限期将已公开公示内容整理归档。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经信局、电商办、政府信息中心
(六)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信息报送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信息报送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电商办
(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及使用方面的问题
1.项目承建单位选择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规范项目承建单位选择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方式选择服务站建设、培训机构、物流配送和创业孵化园区等建设企业。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经信局、电商办
2.专项资金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限期对专项资金签订不规范的合同完善补充。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经信局、电商办
3.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电商协会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承办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责成专人对电商培训承办单位电商协会的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限期对不完善的资料进行补充完整。
整改时限:2017年9月10日前
责任单位:经信局、电商办、电子商务协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掌握整改工作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制定本单位整改工作重点,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对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在上级部门检查验收时不达标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认真总结上报。整改过程中经信局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汇总成册,整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商务厅。
附件:陵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时间表
附件:
陵川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时间表
序号
整改内容
具体要求
完成
时间责任
分工
1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商创业孵化园区聚集效应、服务功能有待提高。园区内电商企业、从业人员、电商氛围等聚焦效应还未形成,创业孵化功能有待加速实施,全县农产品上行相对较少。
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园区内创客空间、培训中心等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组织企业入驻园区,签订入驻协议,限期整理完善入驻资料。
9月20日前
人社局、电商办
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及追溯体系和公共服务运营商建设项目、特色农产品和旅游产品上行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持续完善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
9月15日前
电商办、山西农大田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村级服务站经济、社会效益有待提高。村级服务站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战略在农村宣传推广不足,造成村级服务站代购交易数额较少,村级服务站缺乏金融贷款等服务功能,经济与社会效益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
组织村级服务站站长开展业务培训,联系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增加村站金融服务等功能;做好对村站日报数据监测工作。
9月15日前
电商办、中国人民银行、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
3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培训工作定向跟踪服务有待加强。未如期统计从业和创业人员的运营情况,对创业青年跟踪服务尚不到位;网络普及性培训的内容及形式过于单一。
统计整理所有参加培训人员的从业、创业及运营情况资料,丰富县域电商平台网上培训形式和内容。
9月10日前
电子商务协会、神州买卖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信息报送管理有待加强。
加强对电商办和村站信息报送员的培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9月10日前
电商办
5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佐证支撑材料漏缺或不完善。材料缺少落款、时间和公章; 未提供社会物流快递企业的证照复印件、办公场地照片和2016年物流配送记录等材料;未提供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的应用效果说明材料;未提供领导小组关于项目决策、重大事项决议、资金使用相关会议纪要;未提供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区装修工程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记录文件。
收集整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已归档材料要仔细查找漏缺,限期补充完整。
9月10日前
经信局、电商办
与社会物流快递企业协调,限期收集归档社会物流快递企业的证照复印件、办公场地照片和2016年以来的物流配送记录等材料。
9月10日前
邮欣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协调相关部门,限期收集整理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应用效果的说明材料。
9月10日前
经信局、电商办、工商质监局
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决策、重大事项决议、资金使用程序,限期收集归档相关资料。
9月10日前
经信局、电商办
强化项目建设中现场查看工作,限期整理归档电子商务产业孵化园区装修工程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记录文件。
9月10日前
电商办
6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信息公示公开不全。在政府网站中未公示项目纪检、审计举报电话;对中央资金扶持的项目决策文件、基本信息、绩效目标及验收制度等主要环节信息均未进行公示;未定期公示项目建设进度。
联系信息中心,开设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公示项目纪检、审计举报电话;定期公开公示中央资金扶持的项目决策文件、基本信息、绩效目标及验收制度等主要环节信息和项目建设进度,打印出所有公开公示资料。
9月10日前
经信局、电商办、政府信息中心
7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拨付及使用方面的问题。项目承建单位选择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专项资金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电商协会财务核算有待进一步规范。
规范项目承建单位选择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方式选择服务站建设、培训机构、物流配送和创业孵化园区等建设企业。
9月10日前
经信局、电商办
限期对专项资金签订不规范的合同完善补充。
9月10日前
经信局、电商办
加强对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承办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责成专人对电商培训承办单位电商协会的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限期对不完善的资料进行补充完整。
9月10日前
经信局、电商办、电子商务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