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7 信息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为从严整治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现面向社会公布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线索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在陵川县行政区域内发现的以下农药、兽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均可投诉举报:
1.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农药产品中违规添加禁限用农药或其他农药成分,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2.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化工企业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主体销售禁用农药原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化合物等化工原料;农药兽药经营企业(门店)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依法建立完善的销售台账、不落实限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和兽用处方药制度行为;“忽悠团”、游商走贩销售假劣农药兽药行为;人工钓饵经营企业(门店)销售含有毒有害物质人工钓饵;其他向养殖场(户)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隐秘流通行为。
3.网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互联网销售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农药兽药或含有毒有害物质人工钓饵;无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销售农药兽药和不具备线下经营场所、库房等经营条件,在线上销售农药兽药行为。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农药兽药经营资质、销售产品合法性、销售行为等审核把关不严。
4.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种植养殖环节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化工原料等。将兽药用于种植环节、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违规跨领域用药。不遵守兽药休药期或农药安全间隔期,但仍虚假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5.其他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投诉渠道
1.农药举报:
电话:0356-6202752,邮箱:lcxnyjbgs@126.com
2.兽药举报:
电话:0356-6202552,邮箱:lcxmzx@126.com
三、受理时限要求
受理有效期:2026年8月—2027年3月
工作日受理时段:8:30—12:00,14:30—18:00。
四、投诉举报要求
投诉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问题线索应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行为描述、相关证据(实物、照片、音视频、票据等)。鼓励实名举报,便于核查反馈。严禁捏造事实或恶意诬陷。受理单位将对线索提供人和线索内容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