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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王莽岭书画写生基地有限公司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被征收拆除赔偿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征集入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4    信息来源: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晋城市王莽岭书画写生基地有限公司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被征收拆除赔偿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征集入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现公开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晋城市王莽岭书画写生基地有限公司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被征收拆除赔偿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征集入围项目

1.2项目编号:JCJX招-2026-034号 

1.3项目概况:私营企业1户,经营性房屋(非住宅),已被拆除的建筑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王莽岭景区内,建筑面积7000余平方米(以相关证件及图纸为准)。

1.4征集数量:房地产评估单位3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3家。

1.5服务期限:完成委托服务内容为止。

1.6评估、鉴定范围

(一)项目拆除前实际投入成本进行鉴定

包括项目从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与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以及开工前的场地三通一平工程等。

(二)不动产市场价值评估

被拆除商业建筑在建工程及对应宗地使用权价值;已完工主体结构工程市场价值、项目整体开发溢价、景区区位商业增值;针对在建商业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不以单纯工程造价、建安成本作为定损依据,工程造价仅作为成本底线参考。

(三)对违法强拆导致的经营性损失依法进行评估或鉴定

1、项目长期停工管护成本

工程维护、留守人员工资、场地看管、水电管护费用。

2、项目银行融资实际利息损失

贷款利息、资金占用成本。

3、已签约合同违约金、定金损失

工程、设备、配套合作合同产生的实际违约损失;

4、土地闲置、项目停滞产生的合理直接损耗损失。

5、清理现场及原来的施工机械、设备退场产生的损失。

(四)对施工现场动产及物资灭失损失进行评估或鉴定

强拆当日现场留存未使用建筑材料、半成品构件、脚手架、模板、施工机具、临时配电设施、办公设备等灭失物资的价值。

(五)对项目合法预期收益损失进行评估

因违法强拆导致项目整体灭失、无法建成投产对应的合法、客观、可量化的项目开发预期收益损失。

1.7评估、鉴定原则

1、合法全面赔偿原则

严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定规范,违法强拆赔偿标准不低于合法征收补偿标准,全面覆盖造成的各项合法损失。

2、中立、客观、公正原则

独立公正执业。

3、据实评估原则

以2022年8月15日强制拆除行为实施日为评估基准日,结合项目合法审批属性、景区区位商业价值、实际投入、停工损害据实核算。

1.8评估、鉴定方法

房地产估价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已投入成本按工程造价鉴定进行。

以上所有条款,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如实、公平、公正进行评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6特定资质要求:

房地产评估机构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资质证书,并有至少2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至少有1名建筑造价工程师、1名安装造价工程师,其中必须有一名高级工程师;

2.7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征收评估/资产/造价业绩;

2.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文件的获取

3.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资料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陵川县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获取征集文件。

3.2投标人获取征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合格有效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4)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和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查询截图;

(6)投标人按照“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6”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7)近三年类似征收评估/资产/造价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9)服务承诺书(报名单位自行书写,承诺按时完成、独立公正执业等)。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3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五、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2.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山西省发改委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陵川县崇文镇梅园西街240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56-6207146

代理机构: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陵川县崇文镇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356-620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