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1 信息来源:陵川县民政局
为深入清理整治“僵尸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我局在专项核查中查实,陵川县敬老效老文化生活协会,存在长期失联、登记住所不实、连续多年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工作检查、无正常业务活动、人员机构瘫痪等情形,拒不配合民政部门监督检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固定完备。
上述行为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我局拟对陵川县敬老效老文化生活协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前期我局先后采取电话催告、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方式送达文书,均无法联络,不能有效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以公告形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依法送达。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委派经办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到我局领取纸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依据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文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本局书面提出陈述、申辩;如需申请听证,须在上述期限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的,依法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法定权利,我局将依规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356-6209713
陵川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