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民政局关于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7 信息来源:陵川县民政局
为做好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我县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
(一)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社会组织在筹备成立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三)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
以上所称非法社会组织,不包括由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为避免上当受骗,公众在参与活动、合作缴费、接受服务前,可通过以下官方平台免费查询核实社会组织身份真伪: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和“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
三、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全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提高甄别能力和警惕性,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陵川县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县民政局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举报邮箱:lcxmzjxzg@163.com
举报电话:0356-6209713
陵川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