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成品油、民用煤产品监督抽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6 信息来源: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全县成品油、民用煤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为进一步规范抽检工作,提高效率,按照国家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请根据下列要求进行检测费用报价,我局将根据贵单位报价及综合相关情况,确定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承检单位:
一、检测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法定要求,并取得相关资质认定。
2.检测收费规范、明晰、合理;
3.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在约定时限内出具检验报告,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准确。
二、检测需求和报价
1.检测机构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为采购人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供服务,承担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含执法抽查、抽样取证等),确保项目工作与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保持一致(民用煤生产企业生产周期内要求按照每月1次的频率进行监督抽查)。
2.报价包括监督抽查所需样品的抽取、购买、运输、检验(含复检)、处置以及复查等工作费用(全包价)。检测机构根据下方检验项目进行单批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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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检验项目 |
检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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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用汽油 |
研究法辛烷值(RON)、胶质含量、硫含量、铜片腐蚀、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 |
GB 17930-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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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车用柴油 |
硫含量、铜片腐蚀、水含量、总污染物含量、运动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密度 |
GB 19147-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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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车用尿素 |
尿素含量、密度、折光率、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一致性 |
GB 29518-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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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用散煤 |
挥发分、全硫、灰分、煤粉含量、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 |
GB 34169-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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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 |
发热量、全硫、挥发分、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 |
GB 34170-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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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商品煤 |
挥发分、全硫、灰分、煤粉含量、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 |
GB 34169-2017 |
三、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项目实施方案(原件,供应商盖章);1份。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盖章);1份。
3.针对“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盖章);1份。
4.根据附件1《2026年度陵川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1份。
备注:以上材料需现场核对原件,复印件上需写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符合开标要求。
四、报价程序
1.各供应商按照“三、需提交的资料清单”要求准备好资料,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上述提交的资料(密封)寄送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郭先生,地址:陵川县崇文镇梅园东街128号(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13室),邮政编码:048300,联系电话:03566209496)。密封处需盖单位公章,资料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视作废标。
2.在EMS邮件单“内件品名”项目一栏中须注明:2026年度陵川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未注明的,采购方将视作废标。
3.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询价。资料审核不通过或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限额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料审核通过且报价在预算限额范围内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供应商选定:
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有3家或以上,均具有法定资质(有CMA证书),按照附件《2026年度陵川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定。
注:供应商提出书面投标资料后,采购单位视为供应商认可本公告中的具体要求。
4.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询价结果公告。
五、其他必要载明的事项
各供应商须对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供应商投标资格。
附件:附件1:2026年度陵川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综合评分表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