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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征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信息来源: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做好重度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不断提高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经县残联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承担我县2026年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

一、项目概况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主要为重度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服务内容参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6-2019)及《山西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晋残联〔2026〕21号)文件相关规定。

二、征集范围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包括各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

三、条件要求

托养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经营许可证,且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且运行、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承担过残疾人托养服务且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资料健全、残疾人满意率高的机构优先纳入机构管理目录。

2、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的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储备或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以便于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房不少于两年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2、机构简介;

3、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

4、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

5、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报名时间及审核程序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至4月13日。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在2026年4月13日17时之前将申请资料送到陵川县残联三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

2、陵川县残联维宣股将对申请资料逐一审核,要求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务必实事求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征集资格。

3、服务机构选定。陵川县残联党组对报名的机构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机构承接我县2026年托养服务任务。拟选定的承接机构,与我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联 系 人: 孙赛文

联系电话: 13453604828

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