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崇文镇井坡村以工代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7 信息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陵川县崇文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陵川县崇文镇井坡村以工代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陵川县崇文镇井坡村以工代赈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JCJXCW招-2026-008号
三、项目概况:
3.1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村庄道路955.6米,宽度3-4.5米,厚度15厘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路面改造,维修涵洞,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人居环境整治等。
村内街巷道路硬化10119.19平方米,维修涵洞护墙20米,挡土墙291.1立方米,更换井圈4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2建设工期:6个月。
3.3质量要求:合格。
3.4.建设地点:崇文镇井坡村(南坡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地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具有良好的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4.4供应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4.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合格证,并在本单位执业;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联的所有单位投标均无效;
4.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
5.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1日在陵川县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获取磋商文件。
5.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审验后退回,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本项资料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磋商时资格符合要求的依据):
(1)有效地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4)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和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用结果查询网页截图;
(6)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7)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陵川县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会议室;
6.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7.1本以工代赈工程施工,能用人工的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不用专业施工队伍,不简单强调工程进度;
7.2结合项目所需,广泛吸纳县域内的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低收入人口,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以项目所在地附近村民为主)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吸纳务工群众不少于54名;
7.3本项目根据劳务需求,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不少于5次,提升务工人员务工技能。项目建成后,新增公益性岗位2名;
7.4本项目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50.24万元,该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由项目所在地崇文镇人民政府实施监管,并按月发放当地群众银行卡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陵川县崇文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陵川县崇文镇梅园西街112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3835659458
代理机构:晋城晋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陵川县玉龙湾小区6号楼8号商铺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356-620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