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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历史建筑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4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关于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公布工作的通知》(晋建设函〔2022〕930号)要求,为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健全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现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历史建筑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历史建筑征集范围

陵川县县域范围内。

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参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居住、公共、工业、农业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

1.能够体现其所在城镇古代悠久历史、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建设成就。

2.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3.体现了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

(二)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

1.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

2.建筑样式或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

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三)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

1.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了一定时期的建造科学与技术。

2.代表了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

3.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

(四)具有其他价值特色。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能够为后续的保护和认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建(构)筑类型(如四合院、水井、旧工厂、舞台等);

2.具体位置(如XX街道XX路段、XX乡(镇)XX村XX社区周边等);

3.建筑年代及主要特色(如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独特建筑风格等);

4.相关照片等;

5.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请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

四、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止。

五、线索征集方式

单位、个人可以电话、邮件或面谈等方式提供历史建筑线索。具体为:

联系电话:0356-6207185 

联 系 人:王小丽

电子邮箱:cxgh219@163.com

地    址:陵川县自然资源局107室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