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申报和历史建筑公布工作的通知》(晋建设函〔2022〕930号)要求,为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健全我县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现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历史建筑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历史建筑征集范围
陵川县县域范围内。
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参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居住、公共、工业、农业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
1.能够体现其所在城镇古代悠久历史、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建设成就。
2.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3.体现了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
(二)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
1.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
2.建筑样式或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
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三)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
1.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了一定时期的建造科学与技术。
2.代表了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
3.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
(四)具有其他价值特色。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能够为后续的保护和认定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您在提供线索时,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建(构)筑类型(如四合院、水井、旧工厂、舞台等);
2.具体位置(如XX街道XX路段、XX乡(镇)XX村XX社区周边等);
3.建筑年代及主要特色(如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独特建筑风格等);
4.相关照片等;
5.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请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
四、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月24日止。
五、线索征集方式
单位、个人可以电话、邮件或面谈等方式提供历史建筑线索。具体为:
联系电话:0356-6207185
联 系 人:王小丽
电子邮箱:cxgh219@163.com
地 址:陵川县自然资源局107室
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