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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2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2025年暑假在即,为全面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面监督,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请学生及家长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十种主要情形予以监督举报,并要主动抵制、拒绝参加非法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

一、培训内容、收费价格、培训时间、教师信息、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没有进行公示的;

二、培训学费没有纳入全国校外培训监管平台的;

三、培训学费收取一次性超过5000元,培训时间安排超过60课时或者3个月的;

四、没有签订全国统一培训合同的;

五、开展与批准项目不一致的隐形变异培训的;

六、发放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诱导学生参加培训的;

七、在职教师参与培训的;

八、与群众有培训争议的;

九、无证无照非法开展培训的;

十、培训场所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

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学科类培训:陵川县教育局6209459、6209435、6209454

科技类培训:陵川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6202755

文化艺术类培训: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15735671210

体育类培训:陵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6202751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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