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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推进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8    作者:   来源:陵川县大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2019〕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36 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方式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方面。

(一)公需科目

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方式,学员登录县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公需科目学时。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考试。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各领域主管部门按照行业规划和要求,组织好本行业专业科目和培训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的时间,按规定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60学时)。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须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内容,学习、考试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的重要条件。

二、学习时间安排

2024年度网络学习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专业技术人员需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

三、学习步骤和方法

(一)网络学习步骤。学员登录陵川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czf.gov.cn/)首页,点击“陵川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入口”进入学习平台,注册学习。注意须根据平台提示完备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登录注册前,平台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及本通知,均可在继续教育培训平台自行下载学习。

(二)培训合格证明的申请及使用。学员完成规定公需科目学时且考试合格的,可通过县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在线申请《陵川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学员自行下载。

(三)服务咨询。学习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局工作人员或直接咨询继续教育培训平台。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6202756。

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客服电话:4008-434-678。

附件:陵川县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操作手册.pdf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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