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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14    作者:   来源:陵川县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办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业务监管、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喜平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结合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分工,明确专人分管法治工作,并加强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压实法治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工作。三是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程序制度规定。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制度、文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严格按照《陵川县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加强政务公开透明

今年以来,对照县依法治办的工作要点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规定,制定工作清单,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根据县行政审批局要求,重新梳理了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局领导亲自把关、由法律顾问签署意见后,交至依法治县办备案;二是以深入推进民政政务公开为切入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办法》;按月或者按季度在门户网站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有效推动法治民政建设进程。三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工作,推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提档升级,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的使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已实时完成省监管系统数据补录、民政政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在线办理工作。

(三)严格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主要领导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健全完善党组依法依规决策的机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程序,做到决策合法、程序合法、实体合法。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出台重要文件和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把关,做好执法证申领和清理工作,组织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专题培训,继续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动摇,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备案审查、及时公开、定期清理等各项规定。

(四)加强社会兜底,解决急难愁盼

一是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0元、40元,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660元/人提高为680元/人;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5640元/人提高为6120元/人;分散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由2021年的7332元提高到7956元,同比增长8.5 %。城市特困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年补助 10296 元提到 10608 元,同比增长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由66元/人提高为71元/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标准由89元/人/月提高为94元/人,社会救助资金稳步提标,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制度建设完善工作。为健全新冠疫情社区防控体系,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完成了全县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实现了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积极开展了城乡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建设,起草印发《陵川县城乡社区协商事项指导目录》,制定《关于在村(社区)建立村(居)民议事厅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县各村(社区)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厅制度,相关制度全部上墙并得到有效落实;积极协调组织、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三务”公开事项,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保障了基层党员群众对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指导全县村(社区)建立“一约四会”:分别是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村民议事会、设立道德评议会、成立禁毒禁赌委员会。有效遏制了红事白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三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结合各级疫情防控发展动态,及时调整全县养老机构管理方式,按照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管理的要求落实了疫情管控措施,全县养老机构运行平稳有序;今年以来,我局在城东社区积极开展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试点工作,目前,该项目主体已经完工,即将开展内部装修,预计年底可投入运营;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陵川县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专项行动进社区、进商超、进村居、进家庭等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排查等方式对全县养老服务行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确保了全县养老领域的风清气正。

四是不断完善婚姻登记服务。设置了结婚室、离婚室,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分开设置,更好的保护了当事人个人隐私,更具人性化;增设了颁证台,新人们在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可以自愿选择颁证仪式,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人性化婚姻登记工作。

(五)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素养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利用周五例会、法制教育网、干部在线、行政执法大讲堂等平台,抓好干部职工日常法治学习,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

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民政法律法规以及养老诈骗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今年共组织开展了3次民政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民政局门口设置宣传台,向广大群众共发放宣传册15000余份,营造了“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办理情况公示》,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婚丧嫁娶严格执行纪检要求,在事项备案方面做到该填必填、应报尽报。

(六)工作亮点

按照县委关于全面推进清廉陵川建设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把清廉村居创建作为清廉陵川的重要创建内容,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牵头组织纪检、组织、政法、宣传、农业农村等9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二是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对照年度创建目标,围绕《山西省清廉村居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指标(试行)》中确定的4大项目、28项评分指标,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5个村(社区)作为2022年度清廉村居创建示范点;三是每月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对照任务清单开展下乡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进度;四是建立工作简报制度,认真总结清廉村居创建过程中出现的亮点和典型经验做法,并转发至各乡镇、村(社区)加强借鉴学习;五是有效加强清廉村居示范点创建与清廉文化有机融合,打造“清廉文化长廊”“清廉文化墙”以及相关清廉文化版面,督促指导示范创建村完成本村(社区)清廉文化阵地建设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清廉文化宣传氛围。目前,25个创建示范单位工作进度和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已达到序时进度,年底可完成阶段性创建任务。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法治意识不强,思维方式不严谨。思想认识上,习惯于以执法者自居,重结果轻过程;

(二)行政决策程序设定不合理。在工作实践中,虽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跟踪评估工作也在相应开展,但就如何开展、审查等环节缺乏一套完备的评价考量体系,使行政决策的工作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不足。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着认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自有政府法制部门把关,合理性也可由实践工作去检验,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

(四)普法宣传力度不足。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同其他主要的工作同抓共管,重视不够,重计划安排、轻落实检查。不同程度存在着做表面文章,有工作计划,有领导机构,但检查落实和督促指导力度不够的现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法治素质。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是否具备法制观念、掌握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步增强民政执法的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考评落实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三)加强法制教育宣传,营造浓厚法制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民政法律法规,开展多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执法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和合同规范化管理;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专业法律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

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明确法制机构的工作职能,全面提升法制机构工作能,保证法制工作人员数量和质量,适当增加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专编专用。


陵川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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