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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2023年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9    作者:   来源:陵川县大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残联〔202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3年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进行磋商,现欢迎承诺并履行磋商文件规定条款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实施2023年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资金:托养服务项目资金预算为20.8万元,标准为4000元/人/年。

三、采购目标

(一)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基本康复和残疾预防服务;提供居家照料和管护、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服务;提供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等社会服务。

寄宿制托养及日间照料机构:受助对象主要是不能独立生活而家庭又无法给予充分照料的残疾人,且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经评估认定适宜寄宿制托养或日间照料的无传染性疾病的残疾人;

居家托养:受助对象分散居住在家庭和社区中,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生产劳动能力弱,且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

2.服务对象:陵川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本年度服务对象总人数约52人。

以下人员不得纳入托养服务对象:

(1)由国家供养在敬老院、福利院等其他机构的。

(2)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的。

(3)在医疗、康复机构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的。

(4)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供集中救治、救助、康复和照料等服务的精神残疾人。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按照服务情况,可续签不超过三年的合同。

(二)商务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技术方案

根据《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通知》和《山西省残疾人托养服务内容及要求(试行)》,结合生活照料服务的7项、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的6项、运动功能训练的4项、社会能力训练的4项、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的4项、家庭和社区生活支持的7项共六大类32项选择至少三大类,针对性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科学制定服务内容全,服务价格低、服务标准高的残疾人托养计划 ,总服务时限不得少于6个月,每月上门服务不得少于2次,总服务次数不得少于20次,

2.服务场地和环境要求

(1)托养环境布局应按照功能要求、服务流程和残疾人特点进行布置,做到分区合理,安全畅通。

(2)中心功能区域应有标识和安全警示标识。

3.设备设施要求

(1)布置基本设备和用具,有电视、棋牌、图书报刊等基本娱乐设施和用品,宜提供上网设施和设备。

(2)应配置培训、康复功能展示区。

(3)配置急救药箱和轮椅和适合存放药品的专柜。

(4)服务设施设备状态保持良好。

4.规范管理要求

(1)承接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志愿者管理制度、监护人联系制度、出入机构管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3)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服务人员岗位职责,按实际需要明确岗位要求和工作流程,实行岗位责任制。

(4)应在托养中心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

(5)应与工作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和善待残疾人,对待服务对象应文明友善、耐心细致。

5.资金来源及支付要求

(1)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资金;

(2)资金支付流程:双方签署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价的5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服务进行到中期(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实际服务人数总价30%;托养服务结束后,通过县级残联检查验收、联合财政部门检查验收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需在80分以上),根据实施服务人数支付剩余经费。

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一)托养管理服务承接方基本资质要求

1.须在民政部门或工商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为独立法人单位,办理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

2.须有固定的场地,自用用房或租赁期为1年以上的承租房,有电话、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设备;

3.须有固定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专业人员,其中专职管理人员有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或相关的资格证书。

4.有完整的运营管理制度、残疾人托养运营经验、近2年运行状况良好、信用状况及未出现重大事故的证明。

五、其他要求

1.欢迎具备相应服务能力,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报名。

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3月29日-4月7日)。

3.需要提供的资料: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及报名表,于公告结束后2日内到县残联领取相关文件。

4.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服务计划、服务方案、资金管理办法,于4月13日上午9时,在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三楼会议室(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邀请专业人员进行评定筛选,确定资质全、服务优、价格低的承接托养服务定点机构。

5.评定结果将于评定结束后进行发布,公示2日后如无异议,3日内签订《陵川县残疾人托养服务合同》,按照约定合同予以实施。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群工科308室

联系电话:0356-623242     0356-6205430

联系人:苗志军   都 良


附件:2023年陵川县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托养机构申报表.docx


陵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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