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陵发[2019]2号)、《陵川县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陵教字[2018]19号)和《陵川县本级财政科研后补助资金实施办法》(陵教字[2017]78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对完成2021年科技专项指标单位进行后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请所涉后补助资金的相关企业抓紧进行申报。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21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完成规上工业企业科技研发投入(R&D)强度达到2%以上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
二、申报材料:申请表、归集表等相关材料依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和pdf格式上报科技业务股任高忠6202755。对发现申报情况有弄虚作假、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具体材料根据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提供)
三、受理时间: 2022年5月9日—5月16日
陵川县教育局 陵川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