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2021年是“三农”工作重心由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转移的起步之年,“在过渡期前三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逐步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是各级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部署,经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现制定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1251”发展战略,坚持“四个不摘”总要求,聚焦“守牢底线、补齐短板、拓展成果、推动振兴”总目标,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精准投入,注重绩效,明确责任,强化管理,确保有限财政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优先产业发展。根据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总量用于特色产业扶持不低于50%的要求,重点支持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发展可持续的乡村旅游康养产业、特色中药材、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就业车间。资金扶持的主体以村级集体经济为主,同时兼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现代产业园区、致富带头人的骨干项目,有效促进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
(二)注重补齐短板。对脱贫村、非贫困村在饮水、通路、通信等方面存在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项目,给予必要扶持。同时,以“太行一号”沿线村庄为重点区域,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六乱”集中整治,对部分村庄村容村貌整治给予支持,逐步解决“视觉贫困”的问题。
(三)确保政策落实。对各级制定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需要落实的政策类资金,优先保证。主要包括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光伏补贴、特困群体救助等。
(四)支持先行示范。对于乡村振兴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示范村、重点项目,适度给予支持。但用于非脱贫村的资金不超过总量的30%。
(五)坚持择优扶持。在坚守全县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前提下,对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实行竞争申报,择优扶持,综合考虑项目实施主体的组织管理能力、辐射带动能力、自筹资金能力和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搞平均分配,不撒糊椒面,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六)强化绩效管理。对列入扶持范围的项目,签订绩效管理目标责任状,强化监管,跟踪问效,确保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整合范围及规模
2021年县级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资金范围包括省、市、县整合目录内的所有涉农资金(详见附件1)。计划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9753.086万元,实际整合9753.086万元。其中:整合省级资金6717.086万元;市级资金236万元;县级资金2800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分别是:
(一)省级财政资金6717.08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27万元;整合部门资金3390.086万元。
(二)市级配套资金236万元。
(三)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配套资金2800万元。
四、资金安排计划
2021年我县统筹整合资金计划安排3大类共计21个分项目,总投资为9753.086万元(详见附件2)。
(一)政策保障类资金。计划安排1051.436万元。其中:
1.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00万元。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使用小额贷款的贴息。由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实施。
2.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100万元。用于省、市统一安排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预计培训人数300人左右。由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实施。
3.孝老爱亲奖补资金35万元。用于2020年度各乡镇申报的孝老爱亲奖补资金的兑现。由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4.“雨露计划”专项补助资金250万元。用于脱贫户子女考取中职、中技、高职、高技的“雨露计划”奖补。由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实施。
5.光伏项目补助资金12.35万元。用于52座电站的验收、运维和采集器安装。由发改局具体组织实施。
6.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54.086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由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计划安排5482.65万元。其中:
1.旅游康养产业扶持资金1050万元。根据全县旅游康养产业的总体规划,重点支持“太行一号”沿线脱贫村以项目资本金入股、收储闲置宅基地、建设康养接待设施、扶持脱贫户建设农家乐等方式,发展旅游康养产业。由文旅康养产业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25万元。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升土地产出率。由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
3.中药材产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围绕中药材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重点支持中药材园区建设、中药材及药茶精深加工、仓储和市场开发、中药材规范化基地建设。由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4.特色种养业扶持资金503.65万元。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以具有发展潜力的脱贫村为重点,对达到一定规模、辐射带动成效明显的特色种养植项目,给予适当扶持。由乡村振兴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5.就业车间扶持资金450万元。以解决农村留守人员中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就近就业为目标,以中西部乡镇人口规模较大的脱贫村为重点,引进发展一批小微型就业车间和项目,拓宽脱贫群众的增收空间。由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实施。
6.生态富民工程104万元。(其中,防护林屏障建设90万元;未成林造林地管护9万元;古树名木保护5万元)由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7.电子商务扶持资金150万元。用于农副产品线上推广、电子商务外销产品物流奖补。由工信局具体组织实施。
8.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扶持2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集中安置点就业项目的扶持,保障搬迁人口就近就业有充足的岗位。由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计划安排3219万元。其中:
1.饮水安全提升资金1020万元。用于部分急需解决饮水安全村庄的工程建设及维修养护。由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道路建设437万元。用于部分村通村道路改造提升的配套补助。由交通局具体组织实施。
3.重点村庄环境整治800万元。重点支持太行一号沿线村庄环境整治,以脱贫村为主,兼顾非贫困村,达到三星级创建标准。由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
4.通讯网络建设资金104万元。用于解决东部山区边远偏僻山庄窝铺不通手机信号的问题,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水平。由工信局具体组织实施。
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28万元。用于解决乡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由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6.以工代赈资金200万元。通过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建设,引导脱贫户积极参与,稳定增收。由发改局具体组织实施。
7.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少数民族集聚区生产生活环境,引导农户积极参与经济发展。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强财政衔接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专项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及各涉农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为领导组成员,全面统筹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资金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部门和乡镇年度项目的收集、汇总、审核,编制资金使用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同时做好项目实施和绩效考核工作;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主要负责统计汇总省、市、县下达纳入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并依据整合方案和项目责任主管部门及乡村振兴局审核后的陵川县财政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安排表分配下达各项目责任单位资金;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上报、组织实施、公开公示、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坚决杜绝“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沟通不够、协调不畅,多头申报、重复建设”等现象,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凡列入统筹整合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均要签定项目实施责任书,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周期、责任主体、带动情况和预期效益。所有项目必须做到当年开工,除少数跨年度实施项目外,要全部当年完成、当年验收,资金支出率达到90%以上、剩余资金次年6月前全部支出。各项目主管部门、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工作专班,明确任务书、路线图、责任状,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质量指标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施工,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建设,并及时申请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和资金拨付。对因特殊情况在限定时间不能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和乡镇向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及时报告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或项目终止。
(三)加大公开公示力度。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做好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资金使用、资产确权、收益分配全过程的监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取得实效。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各乡镇、各部门要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项目村村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农益农机制等,并留存影像资料。对公开公示环节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要及时终止项目资金扶持。同时,财政、审计、纪委监委要加强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全过程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使用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绩效考评作为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乡镇,都要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财政涉农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健全考评机制和评价指标,推行项目建设中期评估和结果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1.省、市、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目录表
2.陵川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表
附件1
省、市、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目录表
省级资金(9项) | |
1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2 |
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 |
3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5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 |
6 |
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7 |
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 |
8 |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部分) |
9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省、市、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目录表
市级资金(10项) | |
1 |
产业扶贫项目资金 |
2 |
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
一村一品扶持资金 | |
设施蔬菜项目资金 | |
蚕桑产业扶持发展资金 |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 | |
3 |
粮食丰收工程补助资金 |
4 |
林业产业发展资金 |
林业大苗定植补助资金 | |
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补助 | |
干果经济林种植扶贫 | |
5 |
水利项目市级配套资金 |
农村安全饮水市级配套 | |
膜下滴灌工程市级配套 | |
末级渠系市级配套 | |
现代渔业市级配套 | |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市级配套 | |
6 |
农机技术试验推广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资金 |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项目 | |
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
农产品机械加工网点建设项目 | |
农机科技推广项目 | |
7 |
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资金 |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配套资金 |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配套资金 | |
8 |
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资金 |
9 |
对贫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市级配套资金 |
10 |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级配套资金 |
县级资金(1项) | |
1 |
县级精准扶贫项目资金 |
附件2
陵川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
已整合 资金规模 |
已整合资金用于项目情况(按资金主管部门划分) |
已完成 支出资 金规模 |
整合后资金 实际投向 | ||||||||||||||||||||
财政资金级次和名称 |
主管部门 |
全省总规模 |
下 达 试点县 资金规模 |
乡村 振兴 |
农业农村 |
水利 |
林草 |
住建 |
交通 |
发改 |
生态环境 |
文旅 |
财政 |
民委 |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
工信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民政局 |
农业生产发展 |
农村基础设施 |
其他 | ||||
合计 |
9753.086 |
9753.086 |
9753.086 |
1650.65 |
2825 |
1020 |
104 |
454.086 |
437 |
212.35 |
1050 |
628 |
53 |
1000 |
254 |
30 |
35 |
9753.086 |
5345 |
3673.086 |
735 | |||||
省级财政资金小计 |
6717.086 |
6717.086 |
6717.086 |
680.65 |
2025 |
1020 |
104 |
454.086 |
37 |
212.35 |
1050 |
392 |
53 |
450 |
174 |
30 |
35 |
6717.086 |
4295 |
2157.086 |
265 | |||||
1 |
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乡村振兴 |
3527 |
3527 |
3527 |
665.65 |
850 |
7 |
212.35 |
1050 |
53 |
450 |
174 |
30 |
35 |
3527 |
2158 |
1104 |
265 | |||||||
2 |
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 |
水利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170 |
||||||||||||||||||
3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水利 |
||||||||||||||||||||||||
4 |
农业生产 发展资金 |
农业农村 |
15 |
15 |
15 |
15 |
15 |
15 |
||||||||||||||||||
5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 |
林草 |
97 |
97 |
97 |
97 |
97 |
97 |
陵川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计划整合资金规模 |
已整合 资金规模 |
已整合资金用于项目情况(按资金主管部门划分) |
已完成 支出资 金规模 |
整合后资金 实际投向 | |||||||||||||||||||||
财政资金级次和名称 |
主管部门 |
全省总规模 |
下 达 试点县 资金规模 |
乡村 振兴 |
农业农村 |
水利 |
林草 |
住建 |
交通 |
发改 |
生态环境 |
文旅 |
财政 |
民委 |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
工信局 |
民族宗教事务局 |
民政局 |
农业生产发展 |
农村基础设施 |
其他 |
|||||
6 |
农田建设 补助资金 |
农业农村 |
2025 |
2025 |
2025 |
2025 |
2025 |
2025 |
|||||||||||||||||||
7 |
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 |
财政 |
392 |
392 |
392 |
392 |
392 |
392 |
|||||||||||||||||||
8 |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部分) |
交通 |
37 |
37 |
37 |
37 |
37 |
37 |
|||||||||||||||||||
9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住建 |
454.086 |
454.086 |
454.086 |
454.086 |
454.086 |
454.086 |
|||||||||||||||||||
市级财政 资金小计 |
236 |
236 |
236 |
236 |
236 |
236 |
|||||||||||||||||||||
县级财政资金小计 |
2800 |
2800 |
2800 |
970 |
800 |
400 |
550 |
80 |
2800 |
1050 |
1280 |
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