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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改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3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改革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乡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和《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县乡镇财政改革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乡镇财政机构撤并后续工作

根据全县机构改革要求,原有乡镇财政所已撤销,职能并入乡镇政府有关机构。请各乡镇充分发挥原财政所人员业务优势,配备必要的专职会计,认真做好本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县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有关事项。

二、撤销各乡镇财政所专户和零户统管户

撤销各乡镇财政所专户和零户统管户,由县财政统管户分乡镇管理各乡镇专户资金。将各乡镇财政所专户和零户统管户的资金由各乡镇分年度、分项目列明清单统一转入县财政统管户,县财政依据各乡镇原财政所提供的清单分年度、分项目记入各乡镇政府的账上。撤销账户后,县直单位下达到乡镇的各类资金直接由县财政统管户记入各乡镇政府账上,各乡镇在支付时通过集中支付系统进行支付和分账核算。各乡镇只保留零余额账户,用于各乡镇政府授权支付业务。各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及财务审批权不变。

三、统一乡镇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模式

由于各乡镇不设立国库,不组织预算收入,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财政国库代理,按照“财力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乡镇政府作为县级预算单位管理,在编制预算时,由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的指导意见编制财务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统编,县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批复至各乡镇政府执行。

各乡镇政府集中支付运行按照规范的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采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资金,通过县级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部分,通过乡镇零余额账户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等)或用款单位。

四、统一乡镇会计核算模式

根据《山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从2021年起,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软件正式上线运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依托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软件,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与单位会计核算的自动对接。行政事业单位非财政资金,部门单位通过一体化单位会计核算软件进行经济业务会计核算。

各乡镇从2021年建账开始,通过自己选用的会计核算软件以本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一个账套,核算本乡镇的预算内、外资金,不得再以手工记账,致使无法与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接,无法提供财务电子化数据。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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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陵政办发〔2021〕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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