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发〔2020〕4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陵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前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林办保〔2020〕2号)精神和省市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及整合优化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进而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多规合一”“划管结合”的总体思路,依据国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关要求,对现有自然保护地划定情况进行评估,以现有成果为基础,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明确调整规划,有针对性的提出整合优化方案,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勘界定标工作落地,确保保护地划定成果权威、科学、符合实际可执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突出重点,以维护生态功能、保障生态安全为导向,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重点评估我县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以及与其他控制线交叉重叠情况。 坚持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结合我县自然保护地实际开展科学评估与调整。充分利用各类权威调查数据,形成统一的工作底数和底图,合理准确落实边界。 坚持严格要求,协同推进,树立底线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工作程序,结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上下联动、区域协调,确保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地。 二、主要任务 (一)做实做细各类自然保护地摸底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现有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规模和分布现状,查清每个自然保护地的面积、边界、主要保护对象、功能区划及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了解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制、机构编制、人员队伍等情况。 (二)科学精细确定调整范围。对当前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及缓冲区、实验区内对生态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区域进行调查,结合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的相关信息,初步提出拟从自然保护地调出确实不具有保护价值的区域,了解调减区域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对保护地整体的生态影响。 (三)对重叠以及其他需要调减区域的面积进行补充。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国土三调等现有资料,以及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三区”是指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三线”是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的宏观调控,对辖区内可以划入自然保护地的区域进行初步调查,落实补充区域。补充重点是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重要自然景观,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集中,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区域,以及保护地之间的生态廊道等。 (四)拟定论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方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整合优化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和区域进行评估,分析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矛盾冲突,提出自然保护地增加、归并、边界调整建议。在确保保护地“保护强度不降低、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的前提下,根据增减情况,对照自然保护地现有矢量图,裁剪2019年森林督察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提取保护地调整前后各类土地面积,拟定论证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归并和破碎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方案。 (五)评估调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全县自然保护地调查情况报告及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初步方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队伍根据相关要求对提报的方案全面开展评估调查,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省林草局。 (六)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保护体系构建落实。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保护地规划,多方论证,上报审核、批复,构建自然保护地保护体系、落地实施。对于不涉及整合优化调整的自然保护地,要尽快开展勘界立标相关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月20日前后,召开整合优化工作动员会,由县政府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2月20日至3月15日,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深入各自然保护地进行现地勘察、遥感及数据测绘,提出初步摸底结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整理收集、提报相关资料,并提出调整建议。 (三)提出整合优化初步方案。3月16日至3月20日,对各乡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提出矛盾冲突点位,建立问题清单,进一步梳理,提出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方案。 (四)审核论证。3月21日至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审核论证会,对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方案进行审核论证,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初步方案,形成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方案。 (五)报送资料。4月5日前,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送陵川县自然保护地调查情况报告及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初步方案和相关图件。 (六)评估调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省市主管部门对提交的县级摸底调查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和本县实际情况等,初步审查通过后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队伍根据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评估调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及电子版报省林草局。 (七)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执照要求,县林业局组织专业调查机构编制保护地总体规划,多方论证规划,上报审核、批复规划,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勘界立标,实施保护。对于不涉及整合优化调整的自然保护地,要开展勘界立标相关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保护地调查摸底及评估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基础工作,关呼全县生态保护、关呼全县经济发展、关乎民生改善,为此,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重重视,全力以赴,相互配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对不担当、不尽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任务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和各类保护地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陵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统筹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成立响应的工作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本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要求高,突破点多,从调查摸底、分析评估、优化整合、构建体系、规划编制和勘界立桩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才能顺利开展工作。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入计划,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严格质量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密切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思路,及时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对保护地整合优化过程中提供的相关图件、数据真实性负责,如实反映保护地基础情况,严防弄虚作假、隐瞒重大问题、借机违规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等违法违规行为。县林业局要加强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技术指导单位沟通协调,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避免返工造成进度延误,切实做到进度和质量并重。 (五)加强工作调度。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县林业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务于4月10日前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附件:陵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职责 附件 陵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为加强对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陵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杨晓雷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赵永胜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胡保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天和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鲍永庆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陵芳 县财政局局长 张振陵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毕增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宋志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喜平 县水务局局长 董国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晨光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海军 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局长 郭秀军 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苏佩军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郝永红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任利平 县绿委办副主任 毕雪忠 县太行第一山国有林场场长 牛文东 县王莽岭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中心副主任 王鹏霄 夺火乡政府乡长 韩 华 马圪当乡政府乡长 秦晓勇 古郊乡政府乡长 李中华 六泉乡政府乡长 陈学武 县太行第一山国有林场副场长 王志刚 县太行第一山国有林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天和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各相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要密切协调,落实专门负责人做好全县保护地整合优化讨论、分析、审核,及时提供各类保护地范围内正在建设的或拟建项目建设相关报告及矢量图,全力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各类保护地调查摸底,收集相关资料、多方论证、统筹规划,提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职责如下: 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做好自然保护地项目整合优化初步方案审核、论证,积极开展评估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解决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相关工作经费。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全县自然保护地相关土地权属登记信息、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影像及图斑数据、国土规划、生态红线等资料,并审核整合优化数据和相关图件。 县林业局:负责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开展保护地摸底调查工作,拟定初步整合优化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提供城镇和村庄规划等相关资料,参与做好保护地整合优化审核。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自然保护地内交通用地等相关资料及实施的太行一号路规划矢量图等资料,配合开展评估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自然保护地内水利设施项目有关资料及保护地项目开展情况等资料,配合开展评估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保护地相关农业设施项目等相关资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自然保护地内有关旅游项目规划等资料,配合开展评估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陵川分局:负责提供生态红线有关资料,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乡村建设和有关项目建设规划图件,提出保护地范围内调整建议,积极协调做好各项工作。 抄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 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