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办发〔2019〕57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
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陵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
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清“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和管护利用情况,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业农村明电〔2019〕40号)文件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运用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卫星遥感影像等现代化手段,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有上图入库信息为基础,综合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清“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后续管护利用情况并全面准确上图入库,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清、位置准、情况明”目标,为进一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机构改革前多部门参与农田建设的特殊背景,不回避问题,不找历史后账,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客观调查并分析评价。
(二)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开局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评估工作各项要求。
(三)上图入库、真实准确。要按照全覆盖、全清查的要求,对我县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检查,按要求全部完成上图入库,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统一标准、分类定性。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8〕63号)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综合考虑各有关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基础和项目特点,明确工作规范,统一技术要求,分类核实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评估全面掌握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情况,为上级开展顶层制度设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格局提供准确可信的资料。
三、评估范围
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范围为各单位2011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29日,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部门涉及农田建设的相关规划要求,通过不同项目管理方式,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含金融机构融资、企业投资、个人投资及其他社会投资)实施的各级各类农田建设项目(不含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各地的农田建设任务)。
四、工作阶段安排
(一)清理检查阶段(2019年11月初至11月中旬)
各单位在2019年11月12日以前,将本单位《 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于11月14日前汇总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二)统一建库阶段(2019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
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市级单位于2019年12月底前将全县数据导入“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管理软件中。
(三)数据分析阶段(2019年10月底;2020年1月上旬)
等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已有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数据比对检查发现的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和待扣除面积统计结果,以及各市、县(市、区)汇交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完善数据比对检查发现的疑似问题项目清单和待扣除面积统计结果下发,为实地核查阶段做准备。
(四)实地核查阶段(2019年10月底至11月底;2020年1月中旬至2020年2月中旬)
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各有关单位对存在面积重叠、非耕地地类等疑似问题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在2019年11月底和2020年2月中旬前,分别将两个阶段疑似问题项目实地核查成果上报。
(五)数据修正阶段(2020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就疑似问题项目与晋城市进行对接的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局配合上级部门负责对我县 “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数据进行修正调整,并根据疑似问题项目情况,分类提出响应改进措施。
五、具体职责分工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密切协作,共同完成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负责会同各有关单位对“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检查,包括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并负责对全县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进行汇总上报;
2.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提供;对本单位实施项目进行现场清理检查及评分,并填写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质量建设等级评分表和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
3.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统一建库阶段上图入库等各项工作;
4.配合上级部门和单位完成数据分析阶段各项工作;
5.负责会同各有关单位完成实地核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6.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数据修正阶段上图入库面积修正调整等各项工作。
(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提供;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本单位实施项目进行现场清理检查及评分,并填写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质量建设等级评分表和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
2.负责完成统一建库阶段上图入库等各项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和单位完成数据分析阶段各项工作;
4.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实地核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5.负责完成数据修正阶段上图入库面积修正调整等各项工作。
(三)县农业综合开发局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提供;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本单位实施项目进行现场清理检查及评分,并填写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质量建设等级评分表和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
2.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成统一建库阶段上图入库等各项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和单位完成数据分析阶段各项工作;
4.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实地核查阶段的各项工作;
5.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数据修正阶段上图入库面积修正调整等各项工作。
(四)县财政局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经费保障。
(五)县发展改革局工作职责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十二五”以来与本单位相关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料提供,配合完成高标准农田评估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摸清“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运行情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也是制定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措施的必然要求,更是机构改革后承上启下、打开局面、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关键之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凝聚共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切实完成好我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成立陵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开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董国斌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评估方案编制、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进度安排、督促检查指导、部门沟通协调等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自身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并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有数据,形成合力积极推进评估工作。
(三)狠抓落实,注重质量。要按照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清理检查、上图入库等各项工作,做到数据准确、结果客观、总结到位,在制作、导出和汇交本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数据时,要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1.陵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入库项目清单
2.“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
3.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
4.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
检查数据统计表
5.“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工作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
陵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入库项目清单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预算编号 |
高标准年度 |
竣工时间 |
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
自然 资源局 |
陵川县杨村镇等2乡镇杨村等3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P14052420160001 |
2015 |
2016/7/26 |
356.2557 |
陵川县潞城镇等2镇郊底村等4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P14052420160002 |
2015 |
2017/1/25 |
207.9473 | |
陵川县杨村镇杨村村2011年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4052420130020 |
2013 |
2013/7/1 |
89.34 | |
陵川县2016年礼义镇等3乡镇大义井村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4052420170002 |
2016 |
2017/12/29 |
310.2401 | |
陵川县崇文镇等3乡镇冶子村等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4052420180001 |
2017 |
2018/12/18 |
264.9737 | |
陵川县平城镇等四乡镇南召村等十五村耕地开发基金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4052420170003 |
2017 |
2017/12/26 |
144.1403 | |
陵川县崇文镇冶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4052420180002 |
2018 |
2018/12/18 |
76.5404 | |
陵川县潞城镇土地整理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4052420180003 |
2019 |
2018/4/27 |
179.4524 | |
陵川县杨村镇土地整理项目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4052420180005 |
2019 |
2018/4/27 |
434.3912 |
陵川县“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入库项目清单
实施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验收单位 |
验收日期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
总投资 |
高标准年度 |
农业综合开发局 |
陵川县2012年省立项农业综合开发礼义镇土地治理项目 |
14000020130138Q |
晋城市农业综合 开发办公室 |
2013/11/14 |
礼义镇椅掌村、申庄村、小平村 |
240.0000 |
240.0000 |
420.0000 |
2013 |
2010年陵川县礼义镇省立项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14000020120248Q |
省、市、县农发办 |
2012/6/27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286.6700 |
286.6700 |
510.0000 |
2012 | |
2011年陵川县杨村镇镇省立项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14000020120148Q |
省、市、县农发办 |
2012/6/27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240.0000 |
240.0000 |
424.0000 |
2012 | |
农业农村局 |
2011年陵川县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14052420140001Q |
山西省农业厅 |
2014/11/10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800.0000 |
800.0000 |
270.0000 |
2014 |
陵川县崇文镇石字岭、神山头二村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
14052420170001Q |
山西省农业厅 |
2017/9/14 |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
107.0400 |
107.0400 |
156.0000 |
2017 | |
陵川县西河底镇吕家河村等三村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 |
14000020130068Q |
山西省农业厅 |
2013/8/9 |
陵川县西河底镇吕家河村、西河底村、三泉村 |
328.5700 |
328.5700 |
150.4900 |
2013 |
附件2
“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
质量等级评价技术要求
为做好“十二五”以来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摸清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总体情况,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等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的基本原则、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评价方法等,适用于“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的评价工作。
2.基本原则
2.1因地制宜原则。体现区域特征,高标准农田是能够满足当地主要作物高产稳产需求的耕地。
2.2地类差异原则。按照以水定地要求,根据耕地立地条件的不同,分别确定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标准。
2.3突出重点原则。以田间设施配套程度作为质量等级评价的关键因素,兼顾其他内容,做到易于操作、简明适用。
3.建成高标准农田类型划分
根据农田立地条件的不同,将建成高标准农田划分为“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和“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两个类型。
3.1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具备一定水源条件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农田,包括建成高标准农田中的水田、水浇地。
3.2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不具备灌溉条件,主要依靠天然降水或引洪淤灌进行农作物生产的农田,即建成高标准农田中的旱地(望天田)。
4.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
4.1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设置基础设施配套、耕作田块修筑、灌溉水源保障、灌排工程体系、农田道路通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建成设施现状等7个指标。
4.2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设置耕作田块修筑、排水工程体系、农田道路通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建成设施现状等5个指标。
5.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
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分为“符合”、“基本符合”、“需要提质改造”3个类型。
6.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6.1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录A。
6.2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录B。
附录A和B为指导性划分标准,各市可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结合当地实际,在本划分标准规定的框架范围内,细化量化具体打分标准。
7.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方法
7.1评价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应以高标准农田项目为单位,根据项目新建工程设施情况,结合项目区内原有设施配套程度等因素综合开展。
7.2应根据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需要成立工作组,成员应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原主管部门等人员组成。
7.3应采用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对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进行评价。其中,开展外业调查面积,应不少于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总面积的10%。
7.4因历史原因,不同部门在同一区域先后实施项目,造成建设区域重叠的,应在评价中将该建设区域作为整体,综合评判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质量等级。
7.5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形式。评价总分为各单项指标分数之和,根据评价总分和“一票否决”情况确定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
7.6各单项指标分为“符合”、“基本符合”、“需要提质改造”三个档次,分值分别为3、2、1(或0)分。
7.7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分数大于14分的为“符合”,得分小于等于14分、大于7分的为“基本符合”,得分小于等于7分的为“需要提质改造”;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分数大于10分的为“符合”,得分小于等于10分、大于5分的为“基本符合”,得分小于等于5分的为“需要提质改造”。
7.8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指标“灌溉水源保障”、“灌排工程体系”评分为“0”的,无论评价总分多少,质量等级直接评定为“需要提质改造”。
旱作农业平原区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指标“农田道路通达”评分为“0”的,无论评价总分多少,质量等级直接评定为“需要提质改造”;旱作农业丘陵区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指标“耕作田块修筑”评分为“0”的,无论评价总分多少,质量等级直接评定为“需要提质改造”。
8.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审查
8.1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成果应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项目原主管部门共同核实确认。
8.2对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成果有分歧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与项目原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协商不一致的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
附录:A.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B.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附录A
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评价指标 |
地貌 |
等级类型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需要提质改造 | ||||||
分值 |
3 |
分值 |
2 |
分值 |
1或0 | |||
1 |
基础设施配套 |
平原区/丘陵区 |
工程建设内容齐全,田、土、水、路、电、林等设施配套,满足高产稳产需要的,得3分。 |
建设有灌排(电力)和农田道路等骨干设施,基本满足高产稳产需要的,得2分。 |
工程内容单一,只建设有灌排(电力)设施或农田道路工程的,得1分;没有新建工程设施的,得0分。 | |||
2 |
耕作田块修筑 |
平原区 |
田块条田化,田面平整,土壤肥沃,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3分。 |
田块较为规整,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2分。 |
田块不够规整,水浇地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水田耕作层厚度不足15厘米的,得1分;田块畸零不整,土地平整度不高,无法满足田间灌溉要求的,得0分。 | |||
丘陵区 |
耕作田块为水平梯田,地块规整,田埂牢固,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的,得3分。 |
多数田块为水平梯田,田埂较为牢固,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的,得2分。 |
修筑有梯田,土质田埂或没有田埂,水浇地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水田耕作层厚度不足15厘米的,得1分;没有进行坡改梯的,得0分。 | |||||
3 |
灌溉水源保障 |
平原区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得3分。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基本有保障的,得2分。 |
有水源工程,但难以满足灌溉需要的,得1分;没有水源工程的,得0分。 | |||
丘陵区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得3分。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基本有保障的,得2分。 |
有水源工程,但难以满足灌溉需要的,得1分;没有水源保障的,得0分。 | |||||
4 |
灌排工程体系 |
平原区 |
灌排渠系(管道)布局合理,防渗防漏,排水通畅,满足防涝降渍,桥、涵、闸、(电)配套的,得3分。 |
建设有灌排沟渠(管道)和必要的输配电工程,基本满足灌溉排涝要求的,得2分。 |
设施陈旧老化,无法实现防渗防漏、防涝降渍,难以满足需要的,得1分;没有建设灌排工程,或是缺少必要的输配电工程的,得0分。 | |||
丘陵区 |
截、引、蓄、排水系统布局合理,防渗防漏,排水通畅,桥、涵、闸、(电)配套齐全的,得3分。 |
建设有灌排沟渠(管道)和必要的输配电工程,基本满足灌溉排涝要求的,得2分。 |
设施陈旧老化,无法实现防渗防漏、防洪排涝,难以满足需要的,得1分;没有建设灌排工程,或是缺少必要的输配电工程的,得0分。 | |||||
5 |
农田道路通达 |
平原区 |
绝大多数田块农田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丘陵区 |
绝大多数田块农田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6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
平原区 |
农田林网与田块、沟渠、道路相结合,林木成活率高的,得3分。 |
农田林网不够完善,林木成活率不高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林工程的,得0分。 | |||
丘陵区 |
农田林网、坡面沟道防护体系配套完善,基本无土壤侵蚀的,得3分。 |
农田林网和坡面沟道防护不完善,林木成活率不高,有轻度土壤侵蚀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坡面沟道防护工程,土壤侵蚀严重的,得0分。 | |||||
7 |
建成设施现状 |
|
建成设施现状完好的,得3分。 |
建成设施基本完好的,得2分。 |
建成设施局部坍塌损毁的,得1分;问题严重的,得0分。 |
附录B
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
评价指标 |
地貌 |
等级类型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需要提质改造 | ||||||
分值 |
3 |
分值 |
2 |
分值 |
1或0 | |||
1 |
耕作田块修筑 |
平原区 |
耕作田块实现条田化,田块规范、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3分。 |
耕作田块较为规整,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2分。 |
田块不够规整,平整度不高的,得1分;田块畸零不整,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的,得0分。 | |||
丘陵区 |
耕作田块为水平梯田,地块规整,田埂牢固,能够保水保墒,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的,得3分。 |
多数耕作田块为水平梯田,田埂较为牢固,有一定保水保墒能力,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的,得2分。 |
修筑有梯田,土质田埂或没有田埂,难以保水保墒,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的,得1分;没有坡改梯的,得0分。 | |||||
2 |
排水工程体系 |
平原区 |
建设有排水设施,具备良好农田排涝降渍能力的,得3分。 |
建设有排水设施,具备一定的田间排涝降渍能力的,得2分。 |
排水设施陈旧老化,无法排涝降渍的,得1分;没有田间排水设施的,得0分。 | |||
丘陵区 |
有完善的集雨设施,能够较好利用天然降水;有排水沟、田间沟等,具备良好农田排水能力的,得3分。 |
建设有田间和坡面排水设施,具备一定排水能力的,得2分。 |
排水设施陈旧老化,无法防洪排涝的,得1分;没有田间排水设施的,得0分。 | |||||
3 |
农田道路通达 |
平原区 |
农田道路布设合理,与乡、村道路连接成网,通达良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部分田块没有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丘陵区 |
农田道路布设合理,通达良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部分田块没有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4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
平原区 |
农田林网与田块、沟渠、道路相结合,林木成活率高的,得3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不高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林工程的,得0分。 | |||
丘陵区 |
农田林网配套较好,有完善的坡面和沟道防护工程,具备较好的水土保持能力,基本无土壤侵蚀的,得3分。 |
林木成活率不高,坡面沟道防护工程配套不够,有轻度土壤侵蚀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坡面沟道防护工程,土壤侵蚀严重的,得0分。 | |||||
5 |
建成设施现状 |
|
建成设施现状完好的,得3分。 |
建成设施基本完好的,得2分。 |
建成设施局部坍塌损毁的,得1分;问题严重的,得0分。 |
附件3
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
项目立项阶段信息 |
*项目名称 |
|
*项目原主管部门 |
|
*项目立项年度 |
|
*立项阶段 建设地点 |
| |
*建设规模(亩) |
|
*批复文件名称 |
|
*批复文 件文号 |
|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
*中央资金(万元) |
|
*地方资金(万元) |
|
*社会资金 (万元) |
| ||
项目实施阶段信息 |
*开工日期 |
|
完工日期 |
|
已完成总投资(万元) |
|
*实施阶段 建设地点 |
| |
完成工程量 |
*项目形象进度(%) |
|
*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亩) |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 |
|
泵站(座) |
| |
渠(沟)道(米) |
|
输水管道(米) |
|
农用井(口) |
|
塘坝(座) |
| ||
输电线路(米) |
|
变电台区 |
|
农田道路 |
|
农田林网(株) |
| ||
竣工验收阶段信息 |
*竣工验收部门 |
|
*验收日期 |
|
*验收阶段建设地点 |
| |||
*验收文件名称 |
|
验收文件文号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
*中央资金(万元) |
|
*地方资金(万元) |
|
*社会资金 (万元) |
| ||
完成工程量 |
*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亩) |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亩) |
|
*新增耕地面积(亩) |
|
泵站(座) |
| |
渠(沟)道(米) |
|
输水管道(米) |
|
农用井(口) |
|
塘坝(座) |
| ||
输电线路(米) |
|
变电台区 |
|
农田道路 |
|
农田林网(株) |
| ||
实地清理检查信息 |
*是否已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 |
是□ |
*是否为已入库需要补充完善信息项目 |
是□ |
*核实项目区面积(亩) |
|
*核实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亩) |
| |
*高标准农田类型 |
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 旱作农业高标准农田□ | ||||||||
平原区□ 丘陵区□ | |||||||||
*是否签订管护 |
是□ |
*是否落实管护经费 |
是□ |
*相关管护主体类型 |
乡镇政府□ 农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 其他□ | ||||
*是否存在建设占用 |
是□ |
*是否撂荒 |
是□ |
*种植情况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
*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评价分数 |
|
*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 |
符合□ 基本符合□ 需要提质改造□ | ||||||
清理检查部门公章 |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
项目原主管部门 |
| |||||
制表日期 |
年 月 日 |
备注:1.各项指标前标注“*”的为必填指标,其他指标县级可根据实际酌情填写。
2.根据项目实施所属阶段,项目实施阶段信息、竣工验收阶段信息,两者选一填写,即已验收项目不需要填写实施阶段信息。
3.已实施但尚未验收且实际未发挥效益的项目不用填写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管护、后续利用、
质量等级等情况。
灌溉建成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分表
项目名称 |
| ||||||||
评价指标 |
地貌 |
等级类型 |
评价 分数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需要提质改造 |
合计 | ||||||
分值 |
3 |
分值 |
2 |
分值 |
1或0 |
| |||
1 |
基础设施配套 |
平原区/丘陵区 |
工程建设内容齐全,田、土、水、路、电、林等设施配套,满足高产稳产需要的,得3分。 |
建设有灌排(电力)和农田道路等骨干设施,基本满足高产稳产需要的,得2分。 |
工程内容单一,只建设有灌排(电力)设施或农田道路工程的,得1分;没有新建工程设施的,得0分。 |
| |||
2 |
耕作田块修筑 |
平原区 |
田块条田化,田面平整,土壤肥沃,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3分。 |
田块较为规整,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2分。 |
田块不够规整,水浇地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水田耕作层厚度不足15厘米的,得1分;田块畸零不整,土地平整度不高,无法满足田间灌溉要求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耕作田块为水平梯田,地块规整,田埂牢固,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的,得3分。 |
多数田块为水平梯田,田埂较为牢固,水浇地耕作层厚度在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在20厘米左右的,得2分。 |
修筑有梯田,土质田埂或没有田埂,水浇地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水田耕作层厚度不足15厘米的,得1分;没有进行坡改梯的,得0分。 |
| |||||
3 |
灌溉水源保障 |
平原区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得3分。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基本有保障的,得2分。 |
有水源工程,但难以满足灌溉需要的,得1分;没有水源工程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有保障的,得3分。 |
有水源工程,灌溉水源基本有保障的,得2分。 |
有水源工程,但难以满足灌溉需要的,得1分;没有水源保障的,得0分。 |
| |||||
4 |
灌排工程体系 |
平原区 |
灌排渠系(管道)布局合理,防渗防漏,排水通畅,满足防涝降渍,桥、涵、闸、(电)配套的,得3分。 |
建设有灌排沟渠(管道)和必要的输配电工程,基本满足灌溉排涝要求的,得2分。 |
设施陈旧老化,无法实现防渗防漏、防涝降渍,难以满足需要的,得1分;没有建设灌排工程,或是缺少必要的输配电工程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截、引、蓄、排水系统布局合理,防渗防漏,排水通畅,桥、涵、闸、(电)配套齐全的,得3分。 |
建设有灌排沟渠(管道)和必要的输配电工程,基本满足灌溉排涝要求的,得2分。 |
设施陈旧老化,无法实现防渗防漏、防洪排涝,难以满足需要的,得1分;没有建设灌排工程,或是缺少必要的输配电工程的,得0分。 |
| |||||
5 |
农田道路通达 |
平原区 |
绝大多数田块农田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绝大多数田块农田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
6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
平原区 |
农田林网与田块、沟渠、道路相结合,林木成活率高的,得3分。 |
农田林网不够完善,林木成活率不高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林工程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农田林网、坡面沟道防护体系配套完善,基本无土壤侵蚀的,得3分。 |
农田林网和坡面沟道防护不完善,林木成活率不高,有轻度土壤侵蚀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坡面沟道防护工程,土壤侵蚀严重的,得0分。 |
| |||||
7 |
建成设施现状 |
|
建成设施现状完好的,得3分。 |
建成设施基本完好的,得2分。 |
建成设施局部坍塌损毁的,得1分;问题严重的,得0分。 |
| |||
评定质量等级: |
|
是否有“一票否决”情况 |
是□ 否□ |
旱作农业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分表
项目名称 |
| ||||||||
评价指标 |
地貌 |
等级类型 |
评价分数 | ||||||
符合 |
基本符合 |
需要提质改造 |
合计 | ||||||
分值 |
3 |
分值 |
2 |
分值 |
1或0 |
| |||
1 |
耕作田块修筑 |
平原区 |
耕作田块实现条田化,田块规范、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3分。 |
耕作田块较为规整,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的,得2分。 |
田块不够规整,平整度不高的,得1分;田块畸零不整,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耕作田块为水平梯田,地块规整,田埂牢固,能够保水保墒,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的,得3分。 |
多数耕作田块为水平梯田,田埂较为牢固,有一定保水保墒能力,耕作层厚度25厘米以上的,得2分。 |
修筑有梯田,土质田埂或没有田埂,难以保水保墒,耕作层厚度不足25厘米的,得1分;没有坡改梯的,得0分。 |
| |||||
2 |
排水工程体系 |
平原区 |
建设有排水设施,具备良好农田排涝降渍能力的,得3分。 |
建设有排水设施,具备一定的田间排涝降渍能力的,得2分。 |
排水设施陈旧老化,无法排涝降渍的,得1分;没有田间排水设施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有完善的集雨设施,能够较好利用天然降水;有排水沟、田间沟等,具备良好农田排水能力的,得3分。 |
建设有田间和坡面排水设施,具备一定排水能力的,得2分。 |
排水设施陈旧老化,无法防洪排涝的,得1分;没有田间排水设施的,得0分。 |
| |||||
3 |
农田道路通达 |
平原区 |
农田道路布设合理,与乡、村道路连接成网,通达良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部分田块没有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农田道路布设合理,通达良好,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3分。 |
农田道路通达度较好,部分田块没有道路通达,骨干道路路面硬化的,得2分。 |
道路通达度不高,骨干道路路面没有硬化的,得1分;道路通达度较低,骨干道路路面为素土的,得0分。 |
| |||||
4 |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
平原区 |
农田林网与田块、沟渠、道路相结合,林木成活率高的,得3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不高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林工程的,得0分。 |
| |||
丘陵区 |
农田林网配套较好,有完善的坡面和沟道防护工程,具备较好的水土保持能力,基本无土壤侵蚀的,得3分。 |
林木成活率不高,坡面沟道防护工程配套不够,有轻度土壤侵蚀的,得2分。 |
农田林网配套不够,林木成活率较低的,得1分;没有农田防护、坡面沟道防护工程,土壤侵蚀严重的,得0分。 |
| |||||
5 |
建成设施现状 |
|
建成设施现状完好的,得3分。 |
建成设施基本完好的,得2分。 |
建成设施局部坍塌损毁的,得1分;问题严重的,得0分。 |
| |||
评定质量等级: |
|
是否有“一票否决”情况 |
是□ 否□ |
附件4
县(市、区)“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数据统计表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属年度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是否入库 |
是否已入库需要补充完善信息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区面积(亩) |
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亩) |
建成高标准农田 质量等级情况 |
项目投资情况(万元) |
建成高标准农田 管护情况 |
建成高标准农田后续利用情况 | ||||||||||
符合 |
基本 符合 |
需要提质改造 |
总投资 |
中央资金 |
地方资金 |
社会资金 |
是否明确管护主体 |
是否落实管护经费 |
种植情况良好 |
种植情况一般 |
种植情况较差 |
是否存在撂荒 |
是否存在建设占用 | |||||||||
2011年 |
发展改革部门 |
1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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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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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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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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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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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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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部门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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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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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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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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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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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部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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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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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部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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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部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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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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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后各年度(分年度制表) |
发展改革部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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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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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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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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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资源部门 |
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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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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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部门 |
1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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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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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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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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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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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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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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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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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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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门 |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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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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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综合开发部门 |
1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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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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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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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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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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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注意:清理检查项目包括两部分,一是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信息入库的项目;二是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
填写说明:
1.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属年度:为项目批复文件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其中,对已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拐点坐标等信息的项目,应按照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确定的建设任务所属年份开展相关数据统计;对已验收但未完成信息入库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属年份(或项目竣工验收年份)开展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2.项目名称:项目主管部门下达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
3.项目是否入库: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完成实施阶段或验收阶段信息入库的项目(有项目备案编号),填“是”,其他情况填“否”。
4.是否需要补充完善项目入库信息:在自然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完成信息入库,但需要补充完善拐点坐标等信息的项目,填“是”,其他情况填“否”。
5.项目建设地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区域所在的县、乡镇和行政村名称。
6.项目区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在区域面积,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如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没有明确的,可采用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行政村的面积。
7.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由项目主管部门验收、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以项目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对于项目验收文件没有明确,或是项目还在实施建设中、只建成部分高标准农田的,可采用项目区或建成区涉及的耕地面积。
8.建成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情况:根据清理检查情况,从“符合”、“基本符合”、“需要提质改造”三个类型中选择一栏填写“√”。
9.总投资为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中央资金、地方资金、社会资金之和。其中,中央资金为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中央资金额度;地方资金为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方资金额度;社会资金为财政投资以外的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包括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及其他资本等。
10.建成高标准农田管护情况:根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中填报的有关情况,选择填写“是”或“否”。
11.建成高标准农田后续利用情况:根据清理检查现场工作底稿中填报的项目区农作物种植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撂荒、建设占用情况,选择填写“是”或“否”。
附件5
“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
清理检查工作报告
(参考提纲)
一、清理检查基本情况
(一)清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高标准农田清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自评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质量、资金投入和后续管护利用等情况
······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
······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包括建设管理、上图入库、运行管护、后续利用、耕地质量等方面问题,剖析原因
······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
五、意见与建议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