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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8    作者:   来源:县政府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陵政发〔2017〕32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

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陵川县委办公室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2017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陵办发〔2017〕24号)要求,县政府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授权县编办(县审改办)在陵川县党政公众信息网、县机构编制网公布《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县编办(县审改办)要将《清单》录入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将《清单》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运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衔接配套,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改革实际情况,需要对《清单》进行调整的,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县编办(县审改办)提出申请,由县编办(县审改办)审核、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作出调整。

四、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行政职权。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清单》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陵川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政府,市编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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