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办发〔2017〕94号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川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陵川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陵川县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责任意识,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巩固扩大招商引资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考评对象
各乡镇、各招商工作组。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项目完成率、签约项目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
2.重大项目引进情况。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重大项目引进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高新技术类项目、高技术产业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
3.招商引资日常工作情况:指制定工作方案、策划招商项目、落实招商责任、参加招商活动、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等基础工作。
第四条 考核采用分项计算、累计得分制,最高分值为100分。采取综合考核、抽查考核、公布结果等程序和方式进行。
第五条 考核计分公式及分值
(一)签约项目完成率分值计算(≤5分)
签约项目任务完成率分值=当年签约项目总投资金额/当年签约项目目标任务金额×5
注: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认定一个引进单位。项目落地所在乡镇和引进部门的引资认定比例,依据主要引进部门占70%,项目落地所在乡镇占30%的比例进行统计。
(二)项目开工率分值计算(≤70分)
项目开工率分值=当年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当年目标开工率×70
(三)资金到位率分值计算(≤5分)
资金到位率分值=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当年到位资金额/目标到位资金额×5
(四)引进重大项目分值(≤10分)
1.当年新引进的中国500强或行业50强的投资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
2.当年新引进且当年到位资金达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加1分。
3.当年新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高新技术类项目、高技术产业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每个项目加1分。
(五)招商引资日常工作情况(≤10分)
1.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计2分。
2.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工作计2分。
3.各乡镇、各部门按要求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人及项目推进责任人,计2分。
4.各乡镇、各工作组按要求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招商活动或自行组织的招商活动不少于1次,计2分。
5.按要求报送招商引资统计报表,计2分。
第六条 考核方式
年终考核采取综合考核与抽查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主要根据各乡镇、各工作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核实打分。抽查考核主要是指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及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核。
各乡镇、工作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结果将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体系。
第七条 考核结果认定
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综合汇总年终考核情况以及加减分因素的基础上形成考核结果,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
第八条 表彰
根据招商引资考核总体得分、排名情况,对招商引资工作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招商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法院,
检察院,新闻单位。
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