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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恒

发布日期:2008-11-24    作者:   来源:系统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卫恒(1915-1967)原名魏来玉,陵川县沙泊池村人。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的家庭。其父王长居,靠打短工维持全家生计。幼时,困难以糊口,卫恒被送给附城村的一个魏姓亲戚,当了养子,并改姓魏,魏家生活较为富裕,卫恒8岁到本村初级小学读书。养父染上赌博、抽鸦片等恶习后,家境日渐败落。后在生父及胞兄的支持下,得以读完陵川县第一高小附设的二年制简易师范。毕业第二年,卫恒到本县马庄、双泉村任小学教师。

1938年1月,卫恒毅然投笔从戎,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第二战区行营游击队,任第二大队中队政治工作员。不久,被介绍到晋牺公干部训练班学习。学习结束,卫恒分配到山西第五行政公署保安2支队任宣传科长。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又到晋冀鲁豫区党委党校学习。1939年,卫恒任晋东南农救总会干事、组织部长。1941年,调任太岳区农救总会主席。1941年5月15日,卫恒被选为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参议员。7月,出席了在山西左权县桐峪村举行的参议会。1943年9月11日,卫恒又出席了晋冀鲁豫边区常委第一次党代会,并被选为出席延安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召开前夕,参加了中央党校的整风学习。“七大”结束后,卫恒返回太岳区任中共区党委委员、区党委秘书长。1948年1月,卫恒任太岳四地委书记、军分区政治委员。1949年5月,卫恒任太岳区党委宣传部长,不久,又任冀城临时地委书记、运城地委书记。1952年4月,卫恒调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纪检委书记、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此后又担任了省委第二副书记、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长,并先后被推选为全国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和二届、三届全国人代会代表。卫恒工作最讲究实事求是。1959年1月,他在山西省委机关刊物《前进》杂志上发表了《发扬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的文章。1963年冬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卫恒在主持全省工和的同时,先后到文水县冀周村、定襄县神山村、文水县宜儿村蹲点搞“四清”。1965年6月,卫恒担任了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山西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山西省政治协商会议主席。1965年11月,卫恒经过长期的调查研究和思考,主持起草了全省党代会工作报告。卫恒自奉简朴,从不炫耀。他待人以诚,克己奉公,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卫恒勤俭质朴,乐于助人。卫恒对家属子女的要求十分严格,1966年,“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卫恒即被林彪、康生以及江青一伙迫害,遭到毫无人性的揪斗。1967年1月15日,卫恒被单独关押。30日,被迫害逝世。

1979年1月,中共山西省委作出决定,为卫恒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推翻强加在卫恒身上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1985年6月,中共山西省委重新为卫恒彻底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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