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丰之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陵川县秀沟生态园有限公司、陵川县诚相得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第一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5〕1号)、《2025年晋城市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专家评审,陵川县丰之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陵川县秀沟生态园有限公司、陵川县诚相得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申报的2025年市级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符合《2025年晋城市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中的相关条件,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现将2025年市级中药材转化增值项目资金10万元随文下达,请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陵川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