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新梅种植专业合作社:
根据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建设中医药强省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市卫字〔2025〕25号)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2025年中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场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等进行了可行性评审,你合作社申报的中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场项目符合《2025年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项目工作任务方案》中的相关条件。
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下达2025年中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场项目资金45万元,具体建设任务及补助标准详见附表。请你合作社按照项目所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支出和使用项目资金,项目建设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名称设置项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禁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年度项目任务。
附件:2025年中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xlsx
陵川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