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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拨付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市级第二批资金和县级配套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6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按照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农发〔2025〕16号)和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报送2024年度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情况的通知》(晋市牧医便字〔2025〕8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印发了《关于规模养殖场申报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贷款贴息的通知》(陵牧字〔2025〕10号),组织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了申报。我中心对规模养殖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已将符合要求的80家规模养殖场(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拟贴息资金103.361779万元的情况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至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5月12日,我中心按照比例发放了市级第一批贷款贴息资金65.17万元。根据《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晋市财农[2025]25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局和财政局从阳城县调整到我县贷款贴息资金31.01万元,县级配套7.181779万元。现将拨付市级第二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者电话形式向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联系电话:0356--6202552

附:陵川县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贷款贴息市级第二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拨付明细表

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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