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现有张宾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经初审和实地考察,符合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条件,具体情况为:
张宾,男,马圪当乡西岭村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2023年5月创办陵川县崇文镇张宾蛋糕坊,可享受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反映。
联系电话:0356-6208311
监督电话:12317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