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完成125个单位财政资金批量代发业务委托协议签订工作
发布时间:2026-10-21 信息来源:陵川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批量代发管理、筑牢资金安全防线,我县已全面完成全县125个单位《财政资金批量代发业务委托协议》签订工作,实现预算单位代发协议签订全覆盖,保障绩效工资、补助补贴、劳务报酬等财政资金及时准确直达个人账户。
协议定框架,明确权责边界。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委托方、代理方权利义务,细化代发流程、审核校验、异常监测、风险处置、信息保密、责任划分等关键条款,配套《代发项目清单》,覆盖各类到人到户财政发放业务;明确代发项目调整须按规定向县财政局备案,从源头规范项目管理。
操作设硬杠,压实代理责任。代理机构收到资金及资料后,须做好凭证、纸质及电子清单比对校验,对于户名账号不符、账户异常等问题及时反馈更正。建立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对重复收款人、信息异常、禁止代发类资金等情形,可暂停发放并同步报送县财政局。严格限定办理时限,审核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同时明确错发、漏发、延迟发放情形下的补救、追偿、垫付机制。严守数据保密红线,强化数据信息保密管理,县财政局可对业务不达标、存在重大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形按程序单方终止协议。
机制成闭环,夯实运行基础。本次协议全部签订到位,进一步厘清预算单位与代理金融机构责任边界,健全“单位负责数据真实、银行负责规范操作、财政负责监督管理”的闭环管控机制,为财政资金批量代发规范化运行夯实了制度基础。
下一步,我县将以协议落地执行为抓手,持续强化代发业务全流程监管,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预算单位严把数据源头关口、代理机构严格落实协议约定,重点防范错发、漏发、迟发风险,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兑付及时、运行安全、使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