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对标新规 规范编制审批 我县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新标准
发布时间:2026-06-03 信息来源:陵川县行政审批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模板的通知》(办水保函〔2026〕232号),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推进新规落地实施,持续提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与审批效能。自2026年6月1日起,严格执行水利部办公厅新版编制模板要求,逾期不再受理不符合新标准的方案文件。
此次水利部印发的新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内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内容及格式》,对方案编制的内容框架、章节设置、格式规范、技术要点等进行系统性优化重构,进一步统一编制标准、细化技术要求、强化针对性和实用性,为科学防治水土流失、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供坚实技术支撑。为确保新规平稳过渡、有序落地,我局坚持“提前部署、精准指导、严格执行”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吃透新规要求。组织相关审批科室人员开展专题学习,逐条解读新模板内容、格式变化及审批要点,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标准、新要求,精准指导项目单位规范编报。
二是全面宣传告知,做好政策引导。通过政务平台公告、企业微信群推送、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机构广泛宣传新规实施时间、核心变化及报送要求,明确6月1日前已受理的在办项目可按原模板办理,6月1日起所有新申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新模板,避免因格式不符导致退件,影响项目推进。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严把审核关口。对照新模板修订完善审批流程和审查要点,开通咨询服务通道,主动靠前指导项目单位提前梳理资料、规范编制方案;6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标准,对不符合新模板内容和格式要求的方案,一律不予受理审批,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标准化、规范化。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新规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健全“编报指导、严格审批、动态监管”全链条工作机制,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水土保持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同时,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宣传,引导生产建设单位切实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推动区域水土资源集约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