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证联办” 规范建筑垃圾全链条处置
发布时间:2026-05-28 信息来源:陵川县行政审批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行城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环节核准管理的文件精神,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立足审批职能,主动作为,联合相关部门发文通知、创新宣传、优化服务,推动建筑垃圾管理从“碎片化”向“全链条”转变,切实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各环节。
一、联合发文立规矩,拧紧“三证”管理源头开关
联合县住建局发布《关于实行城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核准的通知》,向社会和行业企业公开告知核准范围、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和法律责任。通告明确: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产生建筑垃圾;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的运输单位不得运输建筑垃圾;未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的处置单位不得处置建筑垃圾,从制度源头拧紧“三证”开关。
二、创意视频广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与申报规范性
针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专业性强、企业群众了解不多的问题,审批局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工作人员自编自导自演创意短视频,以情景再现、实景代入等形式,生动讲解“为什么办、谁来办、办什么、怎么办”。视频聚焦办事群体最关心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将政策性语言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大白话”,并通过政务服务公众号、大厅电子屏等渠道广泛推送,实现“一视频读懂一件事”,有效提升了政策知晓度和申报规范率。
三、优化服务提效能,跑出审批“加速度”
在健全机制、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审批局综合窗口提供一次性告知、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等服务,缩短企业办事时间。截至目前,已成功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等事项,标志着我县建筑垃圾全环节核准管理正式落地运行。
下一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持续跟进《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的办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加强批后推送,推动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长效化,为建设清洁、美丽、文明的陵川贡献审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