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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不撒“胡椒面” 县财政局精准施策撬动文旅康养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23    信息来源:陵川县财政局

近期,我县出台《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设立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锚定精准、务实、有效原则,着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助推全县文旅康养产业提质升级。

一是实施阶梯式补助政策,激发品牌创建内生动力。按照“档次越高、补助越大”原则,对景区、饭店、民宿实行分档定补,引导市场主体向高品质方向发展。具体标准为:新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一次性补100万元;省级补50万元。新评上国家5A级景区,补100万元;4A级补50万元;3A级补20万元。星级饭店方面,五星级补50万元,四星级20万元,三星级10万元。民宿方面,国家甲级一次性补30万元,乙级20万元,丙级10万元;县里的金山级、银山级、青山级精品民宿,分别补5万元、3万元、2万元。通过差异化补助机制,有效激发优质业态发展动力。

二是强化人才技能激励,筑牢服务品质提升保障。聚焦民宿产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将民宿管家队伍建设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在县内民宿连续工作满一年、取得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管家,按等级给予1000元至5000元不等奖励;对取得文旅部民宿管家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通过明确导向、适度激励,推动一线服务人员提升专业技能,持续巩固我县民宿总量、精品民宿数、国家等级民宿数全省第一的领先优势。

三是统筹软硬件建设发力,夯实产业长远发展基础。坚持短期引流与长远筑基相结合,专项资金在直接补助项目的同时,兼顾宣传推广与基础建设。一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文旅活动、体育赛事、大型展会等给予资金补助,助力陵川文旅品牌出圈出彩、提升知名度;另一方面,对重点旅游规划编制、标准化体系建设、数字化平台搭建等基础性、长远性工作,由专项资金兜底保障,持续完善产业发展配套体系,为文旅康养产业可持续发展筑牢根基。

四是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坚决杜绝财政资金“一补了之”,从申报、审核,到实地验收、后续监管,各环节明确标准和责任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严格绩效管理,对绩效不达标的项目,及时调整或收回,杜绝“糊涂账”,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推动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到陵川文旅康养产业中来。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持续跟踪资金使用效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既把财政关守好,也把服务员当好,切实推动全县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