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城管执法队召开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会
发布时间:2026-03-11 信息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为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环卫工人、运输司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3月6日上午,县城管执法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城管执法队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会。县交警大队副队长魏志鹏、王红星,鸿灌公司环卫工人、运输司机及管理人员,海纳监理公司人员以及城管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城管执法队队长赵军红主持。
会上,县交警大队副队长魏志鹏首先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几起涉及环卫作业的交通事故案例,详细剖析了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他指出,部分事故反映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酒驾、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危害极大。他要求各相关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建议配备酒精测量仪,在司机出车前进行检测,坚决杜绝酒后上岗。同时,他呼吁管理人员将安全知识宣传到位,确保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随后,县交警大队副队长王红星结合近期我县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他重点强调了酒驾(包括隔夜酒)的查处力度和严重后果,提醒大家切勿心存侥幸。针对环卫作业特点,他详细剖析了“鬼探头”、车辆盲区等常见风险,并提出了环卫工人作业“保命法则”:一是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佩戴明显标志;二是作业时要面向来车方向,时刻注意避让;三是发生事故后要牢记车辆特征、号牌和逃逸方向;四是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戴好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五是严禁酒驾、超速,夜间作业必须开启灯光;六是规范使用“老头乐”等低速电动车,务必上牌、购买保险,不建议在恶劣天气下使用。他强调,各公司要抓好岗前、岗中、岗后的交通安全培训,特别是针对“老头乐”的管理,将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处罚。在区域作业时,尽量采取多人集中作业方式,相互提醒,确保安全。
最后,县城管执法队队长赵军红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交通安全无小事,各单位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会为契机,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环卫工人和运输司机要时刻紧绷安全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作业行为。管理人员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次会议内容充实、针对性强,通过案例警示和知识讲解,有效提升了与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防范交通事故、保障作业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