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3日是我国第15个“文化遗产日”,为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守护民族根脉的初心”,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的信心。6月12日,
陵川法院邀请县文化馆开展“非遗进机关”知识讲座,旨在强化文化建设,使全体干警认识“非遗”、了解“非遗”、珍爱“非遗”,增强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党组成员、政治部负责人李艺红在开班仪式上简要说明了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设立的目的意义、发展演变,以及文化遗产的分类,介绍了陵川县丰富厚重的物质文化遗产和红色革命历史遗迹。
县文化馆馆长来晋佩针对加强非遗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对中华文化的繁荣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宣讲,并围绕文化部门的职责,讲述了动静结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方式。静态方面包括设立博物馆、档案馆和文化保护中心等载体进行展览、宣传,展示中华文化的魅力,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动态方面则利用新闻媒体和舆论造势进行广泛的宣传,让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袤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继续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县文化馆非遗办主任王艳详细解读了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其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分。就为什么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从精神价值、文化传承价值、经济价值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她还介绍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情况,对于因时代变迁、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村人口迁徙、外来文化冲击等因素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她表示出极大的担忧,呼吁全社会,特别是司法机关要进一步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我县非遗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讲座结束后,播放了中央电视台拍摄的反映我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片《五鬼盘叉》、组织参观了我县16项“非遗”项目简介和部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片宣传版面,进一步直观地知晓了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干警当场即产生了极大兴趣,表示愿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次讲座既强化了我院文化建设,也为我院延伸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文物犯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安全,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一步传承、创新和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作了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