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带领《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组在我县开展实地检查。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李鑫,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晓东参加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田志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贵平,县长王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立新,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吴春梅陪同检查。
检查中,张志川先后来到附城镇丈河村,夺火乡凤凰村,马圪当乡横水村,崇文镇仕图苑社区和郭家川村,通过听取介绍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养老设施建设、异地养老项目谋划、养老幸福工程和文旅康养项目等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
张志川强调,养老服务事关民生大局,事关百姓福祉。各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条例规定,聚焦政府领导机制完善、法定职责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养老服务保障等检查重点,夯实管理和服务职责,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细。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补齐养老服务体系短板,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王丽表示,我县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和健康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着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