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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入驻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第八轮巡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21    作者:   来源:信息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近日,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崇文镇、礼义镇、平城镇3个乡镇党委及其所属村(居)、基层站所党组织和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编办、县科协4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第八轮政治巡察工作。
      本轮巡察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政治巡察“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总体要求,突出政治建设,紧扣党委(党组)政治责任,重点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检查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围绕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检查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围绕强化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及宗教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工作规定》要求,提高政治觉悟,主动接受监督,压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巡察,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立行立改,真正通过巡察发现并解决自身存在突出问题;巡察组全体成员要严明巡察纪律,强化督导检查,敢于动真碰硬,严守巡察纪律,树牢巡察形象,以巡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
      各被巡察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自觉诚恳地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向县委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和看法,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搞好服务,切实为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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