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40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饼干、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餐饮食品、调味品、糕点等类别。经检验403批次合格,4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为:
1.餐饮食品3批次,分别为陵川县继令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陵川县麻辣情缘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陵川县保平早餐店销售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食用农产品1批次,为陵川县科飞玉龙湾综合超市销售的韭菜中腐霉利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403批次,具体为:
1.饼干2批次,检验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
2.餐饮食品50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₁。
4.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5.豆制品1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
6.糕点1批次,检验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三氯蔗糖、丙二醇。
7.粮食加工品18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8.食糖4批次,检验项目为螨、二氧化硫残留量。
9.食用农产品290批次,检验项目为腈苯唑、吡虫啉、氟虫腈、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丙溴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三唑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阿维菌素、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啶虫脒、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唑虫酰胺、铅(以Pb计)、涕灭威、灭蝇胺、甲氰菊酯、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氟苯尼考、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苯醚甲环唑、腐霉利、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甲硝唑、金刚烷胺、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西林代谢物、戊唑醇、氯吡脲、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烯酰吗啉、联苯菊酯。
10.蔬菜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纽甜、阿斯巴甜。
11.调味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罗丹明B、铅(以Pb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2021年第6期陵川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3.2021年第6期陵川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陵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饼干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7100-2015、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饼干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霉菌。
二、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整顿办函〔2011〕1 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1-2017、GB 2762-2017、GB 19300-2014、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四、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淀粉及淀粉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五、豆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三氯蔗糖。
六、糕点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0-2014、食品整治办[2009]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糕点抽检项目包括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铅(以Pb计)、富马酸二甲酯、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三氯蔗糖、丙二醇。
七、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1-2017、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八、食糖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3104-2014、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糖抽检项目包括螨、二氧化硫残留量。
九、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3-2021、GB 2762-2017、GB 31650-2019、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2707-2016、整顿办函〔2010〕50 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GB 2761-2017、农业部公告第560号、GB 1930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腈苯唑、吡虫啉、氟虫腈、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克百威、氧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丙溴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三唑磷、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阿维菌素、镉(以Cd计)、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啶虫脒、甲胺磷、乙酰甲胺磷、甲基异柳磷、唑虫酰胺、铅(以Pb计)、涕灭威、灭蝇胺、甲氰菊酯、噻虫嗪、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恩诺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甲氧苄啶、磺胺类(总量)、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氯霉素、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氟苯尼考、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苯醚甲环唑、腐霉利、铬(以Cr计)、赭曲霉毒素A、甲硝唑、金刚烷胺、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西林代谢物、戊唑醇、氯吡脲、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₁、烯酰吗啉、联苯菊酯。
十、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GB 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蔬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纽甜、阿斯巴甜。
十一、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整治办[2008]3号、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抽检项目包括罗丹明B、铅(以Pb计)、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