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质效,县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这一主题,与县司法局联合,共同打造“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最大限度减证便民,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联办。
一是建立一窗模式。县司法局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度合作,通过重构流程、互设窗口、数据共享等措施,推行“线上互联互通”“线下窗口互设”的“公证+不动产登记”共享协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二是精简申请材料。将办理继承登记时公证、税务、不动产登记3部门提交3份申请材料,简化为在公证联办窗口提交1份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相关业务申请,实现不动产登记、公证、税务的“一站式”集成服务。
三是优化服务方式。实行“延时服务”,因继承登记需所有继承人到场,为急需办证的群众实行全天候服务;实行“延伸服务”,提供邮政快递免费邮寄服务方式;实行“承诺服务”,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可采取承诺制;实行“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可上门服务,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办理公证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