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信息来源:陵川县公安局
2025年,陵川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抓手,以提高执法主体能力为保障,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不断加强传统与大数据监督手段深度融合,推动和保持执法质效在全市公安机关中排名前列,崇文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一、全面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推动者,承担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重职责,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2025年,我局依托工作职能扎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民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新发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内部执法规定,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等形式,增强民警法治意识,通过案件办理,引导民警把程序意识内化于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各个环节,坚决依法办、按程序办,确保各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督,助推全局执法质效提升。
一是建立执法超期预警与重点工作盯办机制,落实“日提醒、周通报、月考评、季推进”工作方法,今年以来,共下发执法巡查通报38期,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80余个,对201起“临期”案件进行预警提醒,全警法治意识持续增强。二是依托执法积分管理平台,建立定期晾晒通报机制。根据警种、职务和岗位不同,我局分类对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赋积分并排名,每月晾晒积分,同时结合执法质效和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实时通报”,在全警中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工作导向和氛围。
三、压实法制员主责,严把执法质量关口。
强化执法源头管控,选拔全局21名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员,实行五清单(履职清单、警情巡查清单、办案区巡查清单、涉案财物巡查和案件审核清单)规范管理,提升法制员履职效能,尤其是在警情、案件数量大的崇文派出所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能力素质更专业。常态化召开法制员例会,通过跟班培训、钉钉每日学法平台、以讲促学,以案代训、以教促练等方式,针对新发布法律法规,执法疑难问题开展专题培训,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培训30次,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4次,旁听庭审6次。
四、强化执法保障,筑牢规范执法根基。
致力于打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样板,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场所,最大程度避免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聚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设立“家庭暴力维权工作站”;加快推进移动警务应用,购置配发91部单北斗4G执法记录仪,完善系统配置,坚持实时调度,实现了点对点、可视化指挥,进一步提高了警情响应效率;针对我局办案中心布局分散,功能不集中等问题,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规划建立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的规范场所,实现“一站式”办案及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保证金一键式缴纳、合成作战等功能。
五、重视外部衔接,积极做好与行政机关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共9件,其中接收陵川县烟草专卖局移交案件2起,陵川县林业和草原局移交案件线索2起,自然资源局移交案件1起,陵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移交案件1起,陵川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转办办公室移交线索1起,陵川县医疗保障局移交案件1起。
今年以来,我局向陵川县自然资源局移交案件线索3件,向陵川县文化和旅游局移交线索1件。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
2025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标准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层面。部分民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悟还不够系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惯性思维仍未完全根除。
二是执法实践层面。内部执法监督刚性不足,执法责任体系不健全,执法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需提升。执法不规范、不精细、不文明的问题时有发生,证据和程序意识需进一步强化,涉警投诉中反映的问题需高度重视。
三是能力素质方面。未完全适应“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部分民警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技能存在短板,法治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适配性不强,对网约房、电诈、跨境赌博等群众关注的新业态、新领域违法犯罪打击不精准、成效不突出。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确保以上问题得到解决。
(一)端正执法思想,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及时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着力整治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尤其在执法办案中,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执法为民意识,二是依法办案意识,三是公平正义意识。确保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做到实体与程序同等重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质效。要深化“智慧法治”平台运用,持续做好预警数据清零、定期通报、数据研判、执法巡查等工作,全面推行法制民警、法制员盯警盯案制度,围绕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等方面盯办督办,跟踪警情后续处置,督促案件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健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执法事项会商、重点执法工作调度、执法质效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执法情况,预警执法问题,提升议事决策效能。
(三)强化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主体素质。认真组织民辅警参加公安部“法治讲堂”、省厅“法治同堂课”等培训课程,通过我局法制员例会这一载体,对新发布法律法规,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疑难复杂、执法不规范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持续开展实战化、案例式培训,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教学、现场执法活动视频教学、庭审观摩等方式,积极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提高全警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