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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崇文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9    作者:   来源:陵川县崇文镇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镇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党委书记负总责任,党委副书记具体牵头负责,党委委员具体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落实责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镇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强化理论学习,夯实法治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我镇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的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镇,进一步把法治崇文建设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依照中共陵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遵循政府法治建设报告中的工作思路,逐步落实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依法依规决策,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通过党委集体议事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现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聘请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件处理,参与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确保党委、政府决策的规范、科学。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

按照《在全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3年崇文镇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计划》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志愿者的作用,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结合3·15维权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采取法律宣讲、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式大力推进法治向乡村延伸,引导农村群众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并通过互联网渠道,用每日推送普法信息的方式,将群众最关心的法律知识推送到全镇各村(社区)的网格群中。实现法润民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2023年我镇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8次。

(三)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全面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工作,将惠民工程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今年,本镇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置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综合接待等综合服务窗口,切实提高实体平台规范化水平,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坚持每周二、周五律师值班制度,充分发挥职能,接待咨询群众,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出具法律意见书,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目前,崇文镇46个村(社区)均配备了法律顾问,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线上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今年1-12月,累计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法律顾问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治讲座10余场次。

(四)全力做好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工作

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平稳运行,通过民调(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法律明白人联合开展矛盾排查,在每月20日定期召开民调(治保)例会,了解和掌握矛盾隐患。加强在法治宣传、矛盾预警、风险预测、安全防范、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工作。发扬“枫桥经验”,坚持源头治理,创新性地提出了“一二三四”矛盾源头治理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今年,崇文司法所联合崇文派出所成立了“夕阳红”调解室,目前拥有71名退休老干部,覆盖全镇九个社区及周边村,并在长期探索实践中创新形成了“五个五”工作法,推动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如遇重大矛盾纠纷,由司法所所长会与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启动“三长会商”机制,共同解决。

(五)提升基层法治治理效能,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以党建为引领,坚持源头治理,形成各级联动。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中心,以专职调解员为主要力量,联合各村(社区)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推进我镇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宣传队伍,助力矛盾纠纷的疏导和化解,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目前,全镇共有人民调解员181名、“法律明白人”138名,做到了各村(社区)全覆盖,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资源向基层延伸。

(六)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水平

严格落实《崇文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崇文镇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崇文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要求,以制度为抓手,规范执法队伍的人员管理、工作职责、执法程序和执法保障。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和执法流程。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日常行政检查力度,开展环境整治、农用耕地卫片执法、安全检查、森林防火等专项检查行动,做到精准执法。

(七)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控有序有力

社区矫正工作方面,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一是把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通过当面报告、学习、公益活动和实地走访,及时了解其思想状态和生活工作情况。同时加强信息化管理,充分运用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和“晋矫通”APP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线上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每日签到情况和点名反馈情况,对其开展更加精确的考核制度。做到对症下药,消除各类苗头和隐患,以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二是规范外出请销假制度。对请假原因严格把关,必要原因外出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三是坚持宽严相济。根据实际情况转变工作方法,积极协助在外务工的矫正对象办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手续,对个别老龄、行动不便的矫正对象采取特殊学习方式,办理减免公益活动等手续。本年度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5人,在矫81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7人。

安置帮教工作方面,2023年新接收安置帮教人员45人,本年度在册安置帮教人员为168人。经过和村(社区)协调,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并对生活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相应的救助。联合各村(社区)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每季度滚动排查,及时了解其生活动向,做好一人一册档案。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全面建设法治乡镇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单一,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均衡发展。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等不足。各项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三是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和精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下一阶段,崇文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抓实干,补齐短板,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完善学习培训常态化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并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好陵川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部署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运用好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工作。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个关键环节,做到行政执法主动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不作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和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2024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更大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普法形式,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推进崇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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