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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7    作者:   来源:陵川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2022年,陵川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内容,对思相的内涵精髓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学懂弄通其理论精髓,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要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脉络,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要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机融合,不断深化法治自然建设。

(二)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计划,并制定了法治工作年度计划,印发了本单位《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陵自然资发﹝2022﹞14号)和《陵川县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陵自然资发﹝2022﹞15号)。二是成立了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翟文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股室、基层所、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法治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股。三是落实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年度考核主要内容,做到有学习有安排有落实有汇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包含本人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并由县政府考核组统一考核。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及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二是在6.25土地日和“8.29”测绘日等期间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活动。6月1日下午3点,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局机关三楼大会议室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法律顾问程银玲律师精心授课,从《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及其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新增亮点等方面,引用具体案例,结合生活实际,为大家进行了精彩的讲解。积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晋城法治宣传每日一题”微信公众号在线答题活动,并与每天下班前以聊天记录形式汇总上报。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答题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颁布及其包罗万象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熟知。我局还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全系统理论学习计划,以局务例会、支部会议的形式分别集中开展了专题学习。四是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制作活动方案,明确宣传内容、活动安排和责任单位,确保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网络在线观看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学习专题报告会,通过电子屏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广泛的宪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晋城市“宪法宣传周”网上答题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宪法》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

(四)严格依法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制定了《规范和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实施办法》,规范了自然资源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同时明确了监督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办法》严格落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我局在作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时,主动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及时并主动公开信息,做好解读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局设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小组,对由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将法律顾问作为法制审核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在疑难复杂案件、涉诉涉访案件、涉及群众利益事项、有重要社会影响等重大事项中由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二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陵川县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了山西尽诚律师事务所程银玲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并邀请其参与本局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2022年以来,共提出法律意见20余条,审查文件合同8件,参与本局研究讨论重大决策3次,代理本局行政诉讼案件3起,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成效显著。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前按规定进行前置审查、备案工作,近年来,对以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实施的4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一件一备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查备案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局每年按上级要求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上报清理情况。

(六)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结合本县本领域工作实际,印发了《陵川县自然资源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企若干政策措施》(陵自然资发〔2021〕39 号)。二是严格落实“一窗受理”,积极推进审批事项承诺制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2022年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3项,全部按要求时限办结并回复。三是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要求及行政审批管理局的安排部署,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一家牵头、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份承诺、多验合一、统一意见、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我局于2022年10月将原自然资源局审批窗口合并至工程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四是全面启用“网上综合受理”模式。对接省三级联办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网上审批业务的受理,进而为实现网上跨层级、跨部门“一网办理”的“项目化”服务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截至目前三级联办平台共办理了9项行政许可法/<法律名称错误>事项,其中:市级审批4项,县级5项。五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我局在山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认领的监管事项共17项,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协调相关业务股室完成了对2022年监管数据收集录入,录入监管行为数量6000余条。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年终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并在政府网法治专栏进行公示。二是全面梳理了我局2022版权责清单、事项清单、制度清单、政务服务目录清单、“三级联办”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发生行政应诉案件共3起,其中:2起诉行政处罚案件、1起房屋所有权登记案件。在应诉过程中,我局大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工作,主动提交应诉答辩状、相关证据,委托律师按时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局树立法治建设“一盘棋”意识,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履行部门职能,推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措施,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

二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结合业务股室专项行政执法职能,明确了2022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及其责任股室责任人,做到了组织到位,责任到位。

三是把握重点,定期督查。我局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狠抓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三项制度、执法监察、行政许可法/<法律名称错误>等工作重点,采取局务会专题研究、跟踪督办,牵头股室具体承办、定期汇报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高效率落到实处。

近年来,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全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呈现出任务明确、进展平稳、成效显现的态势,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程序和文书制作进一步规范;社会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群众的支持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领域内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发生率和败诉率呈现下降趋势。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例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审核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然而,我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基本为零,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不断提高,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发生率随之攀升,败诉的风险也进一步加大。

二是行政执法岗位上持证人员比例少。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本局行政执法岗位主要有局机关、陵川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目前我局持证人员共13人,且因混编混岗、人员身份不符等原因,真正在一线执法的持证执法人员不足5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任务重,客观上导致办案过程中出现执法人员资格不符、执法过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整改到位难。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行为,没有强有力的制止措施,尤其是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在督促违法当事人恢复土地原状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自然资源部门强制执行权,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执法人员即使发现了违法行为,只能下一纸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而不能强行拆除其刚刚修建的违法建筑和没收相关设备,只有经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繁琐,历时长,且往往不能执行到位,导致违法行为持续进行,违法建筑不能强制拆除,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四是规划执法履行部门职责不明确。2018年机构改革规划职能划归自然资源部门,涉及规划方面的许可事项部分划转至行政审批局,部分由我局承担,但规划监管职责存在划分不清、监管权限未明了细分的问题。此前,我县规划方面的执法分工为由县城管中心对县城建设区内的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乡村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在2022年期间,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规划监管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导致县城管中心对规划执法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异议,由于市级层面规划执法职责仍然在市城管中心,县编办也未对规划执法职能部门进行调整,致使规划监管工作出现相互推诿现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奋勇争先、担当作为,力争为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一)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营造法治建设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加强与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对违法案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严肃查处,确保自然资源监管工作无死角。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对新建违法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依法妥善处置,积极配合开展相关的强制执行、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追究等工作。

(二)继续加强法律法规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在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法治思维方面下功夫,采用以案说法、交流学习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二是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大讲堂”、“法治教育网”等学习平台,鼓励广大干部职工自主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继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履职办案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和法律责任,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制度找差距,补短板,通过案件会审、法制审核、案卷评查等措施,倒逼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进行办案,避免因程序不当印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对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大局,建议全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创新培训模式,采用专题研讨、现场交流和以案说法等方式对全县法治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二是加强法治督察,每年组织开展两次行政执法大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评先评优工作,每年年终结合行政执法督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日常法治工作完成情况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评比,并根据评比结果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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