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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创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2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山西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5〕7号)文件精神,现有崔梦杰、李颖敏等5名创业人员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初审和实地考察,5人符合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具体情况为:

1.崔梦杰,男,崇文镇西龙门村人,高校毕业生,2023年6月毕业,2024年11月创办陵川县欢渝重庆老火锅店,该企业带动就业人数1人,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

2.李颖敏,女,崇文镇城南社区人,高校毕业生,2021年7月毕业,2022年10月创办陵川县瑞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该企业带动就业人数1人,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

3.张泽鹏,男,崇文镇城北社区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2023年5月创办陵川县鹏鑫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该企业带动就业人数1人,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4.贾杰,男,夺火乡鱼池村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2020年7月创办陵川县麦兜儿童摄影店,该企业带动就业人数1人,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

5.李佳怡,女,崇文镇城东社区人,高校毕业生,2025年6月毕业,2025年4月创办陵川县怡佳小院民宿,可享受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反映。

联系电话:0356-6208311

监督电话:12317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