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文旅局、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专业镇各主导产业企业及其他法人单位: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晋工信产业字〔2024〕218号)和县工信局、县财政局《陵川县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陵工信字〔2025〕8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金融激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
(一)通过银行贷款的陵川中药材文旅康养专业镇主导产业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支持事项为2025年1月1日起新取得的半年期以上贷款,且未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审核要求
(一)县文旅局、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按照行业主管原则,组织开展资金申报初审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其他法人单位积极申报,确保应享尽享。
(二)申报企业或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要求详见附件),经贷款银行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包括加盖公章的报告PDF格式,以及表格WORD、EXCEL格式)于2025年12月3日前报送至县工信局投资规划与产业政策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或单位对申请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资金的行为,除追回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省级培育特色专业镇发展金融激励资金申请告编写要求
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