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现有徐家栋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初审和实地考察,符合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具体情况为:
徐家栋,男,平城镇杨家河村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2024年9月创办陵川县王同学童年沾串店,该企业带动就业人数1人,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和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反映。
联系电话:0356-6208311
监督电话:12317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