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绿之金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晋农发〔2025〕21号)要求,经你公司自主申报、县人民政府推荐、省农业农村厅评审等程序,确定你公司为陵川县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实施主体。5月,《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95号)下达我县中药材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奖补资金500万元。7月,《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道地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的批复》(晋市农发〔2025〕29号)同意我县项目建设方案。
现将5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随文下达。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类项目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晋农函〔2025〕143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附件:陵川县道地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
陵川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陵川县道地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5年续建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
项目建设主体 |
项目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
名称 |
性质 |
中央财政资金用于 |
自筹资金用于 |
合计 |
中央财政资金 |
自筹 资金 | |
山西绿之金制药有限公司 |
民营 |
用于部分中药材阴凉库的建设(阴凉库总面积为4032㎡)。 |
1.用于剩余部分中药材阴凉库建设; 2.配套温湿度控制、排风系统等设施设备1套; 3.项目总图工程、建设管理费及预备费等费用。 |
2019 |
500 |
1519 |
韩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