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精神,现有李银芬、张泽鹏2名创业人员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初审和实地考察,2人符合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具体情况为:
1.李银芬,女,古郊乡古郊村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2024年5月创办陵川县银芬温馨农家院吸纳1人就业,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元;
2.张泽鹏,男,崇文镇城北社区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2023年5月创办陵川县鹏鑫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可享受创业场地租赁补贴3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股反映。
联系电话:0356-6208311
监督电话:12317
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