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农业农村局 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市农发〔2025〕16号)和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关于报送2024年度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情况的通知》(晋市牧医便字〔2025〕8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印发了《关于规模养殖场申报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贷款贴息的通知》(陵牧字〔2025〕10号),组织辖区内规模养殖场进行了申报。我中心对规模养殖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已将符合要求的80家规模养殖场(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拟贴息资金103.361779万元的情况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至晋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农业第三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5]7号)文件,市级按申报资金比例下拨我县贴息资金65.17万元。现按照各养殖场拟贴息资金乘以市级下拨资金占全县总申报资金的比例予以下拨市级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者电话形式向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2025年4月24日至4月29日
联系电话:0356--6202552
附: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贷款贴息市级资金拨付明细表
陵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