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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聘用人员补贴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02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58号)规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县全日制用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80元调整为1950元,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2023〕24号)中“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规定,我县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1170元。经我局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拟支付58家用人单位176名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聘用人员2024年12月—2025年2月补贴共计731958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8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

联系电话:0356-6208311

附件:2024年12月-2025年2月见习补贴表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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