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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农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8    作者:   来源:陵川县大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川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陵政办发〔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各项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推荐和相关部门审核情况,现将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310万元随文下达,望各乡镇、各单位接文后,按有关政策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批复意见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按照批复意见和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质量。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督促工程进度,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等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公告公示,要强化项目规范实施,对技术要求较高、难于实施的和按有关规定应该招投标的项目要进行招投标,要明确项目主体和实施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项目安全、高效实施。

三、健全项目利益联结带动机制。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关规定,与村委会签订利益联结协议,健全项目利益联结带动机制,并认真落实到位。

四、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跟踪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规定,结合项目方案建设内容,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账,不得截留挪用,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并保存完整,归档备查。

五、关于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该项农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310万元中,涉及到市场主体倍增奖补资金10.5万元、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5万元、省级设施蔬菜项目资金110万元,露地大葱试验示范项目15万元,不作为特色产业扶贫项目,不进行利益联结及收益分红。

附件:陵川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农业生产发展扶持资金.doc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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