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陵川县打造“三无”“三可” 政务服务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4    作者:   来源:陵川县数据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要求,推动实施营商环境3.0版改革,丰富拓展“五有套餐”配套举措,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以打造“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为牵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带动全县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瞄准“全市最优、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坚持锻长板、补短板、固底板,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为突破口,着力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政务服务环境,示范引领全县“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创新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重塑审批流程和服务方式,突出“智慧审批”,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2.坚持问题导向。聚集企业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卡点问题,创新政务服务举措,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延伸政务服务链条,

持续丰富政务服务“零距离心服务”品牌内涵

3.坚持需求导向。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提供“保姆式”“店小二”服务,满足企业和群众的期盼、诉求,切实提升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指标体系为牵引,明方向、定措施,梳堵点、求突破,强化政策落实,探索改革创新,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高效化、智慧化,打造“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

(一)把准“无差别”准入门槛

1.设立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争取省市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改革试点,县级和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市场准入综合效能。结合山西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对市场准入措施覆盖情况进行自查,提升许可准入事项便捷能力,建立市场准入问题清查工作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工作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直有关单位)

3.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政务服务事项外,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扩大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

4.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时限再压缩、申请材料再精减,将事项即办率提升到36%以上。用一到三年的时间,将全程网办事项提升到80%以上,“掌上办”事项提升到40%以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打造3.0版标准化办事指南,提升指南的可读性、操作性、准确度、适用性,县乡两级规范统一,保持办事指南线上线下一致。(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建立健全窗口一次性告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理、咨询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一次性告知书》,明晰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收费标准、申请材料及要求等在内的全部信息或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等内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潜在供应商通过“信用+承诺”形式参与投标,简化资格审查形式,且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形式的采购文件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首付款比例,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加快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8.提升招投标电子化水平。完善“不见面”开标系统,拓展功能应用,推进远程网上不见面开标覆盖范围,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建立远程异地评标统一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9.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完善交易规则,优化交易流程,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渠道,公开收费标准,提高交易效率,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多措并举推动国有产权交易实现“应进必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

(二)提升“无障碍”办事便利度

10.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取消、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审批流程四种方式持续推进并做好规范化工作;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28个行业许可实施规范,切实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巩固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成果。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向基层延伸,梳理公布《县乡村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服务事项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上尽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规范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动态管理。建立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步调整机制,对因法律法规规章等颁布、修改或者废止,国务院或者省、市政府决定,以及政府部门机构职能发生调整等导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在规定时间内对两张清单进行调整衔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在推进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基础上,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全县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集中度。持续提升县乡两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中度。按照便民利企原则,推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范围,推动涉及“跨省通办”“全域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的事项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精减项目审批环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细化项目分类指引,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

16.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智慧化发展,全面构建网上缴费、缴税、申领电子票据渠道,积极推广证书邮递服务或颁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电子证明。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理平台功能,梳理、整合、再造登记业务流程,实现24小时随时随地可申请。(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7.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缩短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时限,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积极申报,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并联审批,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的同时即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8.降低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成本。减轻企业不动产转移登记成本,实行证书免费邮寄,逐步实行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转移登记零成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9.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异地办业务工作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协同联办就近办理、“异地最多跑一次”。深化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异地可办、“全程网办”改革(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20.提升办电效率。提升线上用电报装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电功能集成,实施业扩报装全渠道同质化管理。压减用电报装环节,普通高压客户参与用电报装不超过4个环节。加快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行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联办部门可推送材料线上免提报。(责任单位:国网陵川供电公司)

21.提升供水供气效率。整合优化水、气报装流程,统一设置为受理勘查、验收开通2个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水、气经营企业内部审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水、气接入工程零审批。建立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保留收费项目,列出清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晋泽源供水公司、惠民煤层气公司)

(三)优化“无后顾之忧”审批服务

22.组建帮办代办队伍。“靠前、主动”服务理念为引领,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建帮办代办队伍,建立健全帮办代办机制,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级,将政务大厅建成企业和群众与政府的连心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3.全面落实项目“五个一”全代办机制。对重大项目逐项梳理,按照“五个一”全代办机制,形成“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为项目拟定一套专属审批方案,最大限度的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

24.建立健全“不打烊”服务机制。制定“不打烊”实施方案,出台“不打烊”服务保障措施,梳理“不打烊”服务事项清单,打造“不打烊”线上线下服务模式,设置“不打烊”服务窗口,并向社会公布,形成良好的“全天候审批”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

25.设置惠企服务专区。县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惠企政策专区,实现政策发布、匹配、推送、申报、审批及兑现一站式管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6.设置“办不成事”窗口。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供兜底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因政策解读不到位、部门协调难度大、办事人员吃拿卡要、推诿等原因导致“办不成事”的问题,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兜底”“暖心”服务,确保企业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7.加强“好差评”结果运用。继续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和难点,分析研判企业群众的诉求和期盼,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对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限期依法依规整改解决,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对“好差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季度评价、年度评价。(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8.持续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接收、处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咨询投诉,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100%。总结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咨询投诉及办理情况,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集中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避免同类问题重复投诉。(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9.拓展7×24小时自助服务超市功能。推进更多的可办事项进驻超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开展7×24小时自助服务工作,强化服务引导。(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可预期”政务体系

30.摸清政务服务事项底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形成清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1.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并及时审核发布。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2.开展调研评估。配合市级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对集中开展必要性和可行性调查分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33.推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摸清电子证照类型、数量等底数,实现高频使用电子证照“应制尽制”,持续优化电子证照制发模式,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颁发或代替实体证照颁发。加快电子证照全量汇聚、按需共享,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在确保用证安全的前提下,深化纸质证照免提交、电子证照便利化应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实体材料提交。进一步明确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任务,推动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明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稳定“可信赖”市场信心

34.完善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完善首问负责制相关机制。(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5.持续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措施落地。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推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动态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其他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之内事项,制定形成一事项、一措施、一指南,政府委托的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完善中介超市和专家库管理,形成中介超市、专家库的考核、退出办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

36.畅通诉求渠道。制定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流程,统筹实施联合巡查、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的“好差评”新机制。充实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内容,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拓展“可发展”有效空间

37.深化项目审批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行承诺制“一本制”服务,鼓励社会投资的民生类项目、农林业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服务类项目实行“一本制”模式;推动示范区符合条件的项目100%实行“一本制”模式,鼓励示范区先行先试,对入驻园区项目涉及省级权限的事项,落实政府统一服务,开展跨层级代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

38.深化“容缺审批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模拟审批试行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利用项目“等地期”,容缺土地开展项目预审批,形成“模拟审批”意见。(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

39.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综合受理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成熟后逐步向乡村级延伸。配合市级打造晋城“15件事”。(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

40.推行“智慧审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做好“晋来办”App应用,推动企业和群众常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晋来办”App汇聚,并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中应用。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更多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41.加快推进“就近办”。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向村级覆盖,推动便民服务网点建设,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高频事项“就近办、随时办、马上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2.推行“全域通办”。制定“全域通办”实施方案,梳理“全域通办”清单,规范“全域通办”办理方式,设计办理流程,设置“全域通办”受理窗口。(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乡两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造“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统筹推进,确保打造“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行动有序开展。

(二)突出改革创新按照打造3.0版营商环境要求,聚焦打造“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立足实际创新举措,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建设,稳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三)细化清单任务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任务要求,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配套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打造“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纳入营商环境专项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评估、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媒体,做好“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指标解读,广泛宣传打造“三无”“三可”政务服务环境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有利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良好氛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