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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9月1日山西省启动城区小学“放心午餐”工程

发布日期:2021-08-09    作者:   来源:山西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    保护视力色:

8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小学生中午接送难、午餐无法保障问题,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9月1日起开始施行。《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以下简称“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到2023年基本实现全省有需求的城区小学提供校内午餐全覆盖。

按照《指导意见》安排,“放心午餐”工程包括提供校内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两项内容。午餐服务包括校内食堂供餐和企业辅助配餐。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

以学校为主,加大新建和改扩建学生食堂(伙房)及餐厅力度,按照健康、营养、经济、成本核算、非营利的原则,参照当地寄宿制学校食堂运行模式收取伙食费,为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放心午餐。

暂不能实现食堂供餐的学校,由学校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配餐企业,合理确定价格,以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午餐。

午餐后,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校内午休、午间活动等服务,优先满足学生午休需求。午休以在教室内为主,配备具有午休功能的可调节课桌椅、折叠床(椅),或使用经过改造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午休。午休应男、女生分开安排,由同性别的教师进行管理。同时,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丰富学生午间生活。

午餐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负担,教职工参与午餐(主要指企业配餐时的管理)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由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采取财政全额补贴、财政差额补贴与收取服务费相结合、收取服务费等多种方式筹措。午餐、午休及午间活动服务费由学校收取。

“放心午餐”工程由省级统一部署、市级统筹安排、县级组织落实、学校具体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要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放心午餐”工程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各县(市、区)、各城区小学应根据县情、校情选择校内午餐模式,充分尊重家长的意愿需求,坚持家长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统一要求。我省将在“放心午餐”工程中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对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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